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乡村治理现代化成为乡村振兴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而协同共治成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为深入研究协同共治应用于乡村治理的可能性,乡域筑梦实践团于寒假期间前往山东省青岛市、日照市、潍坊市、烟台市等多地开展以“乡治新篇,协同共治—组织协同试域下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实践初期,团队成员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资料。在查阅青岛市有关乡村治理的政策措施时,我们了解到当地政府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政策。这些政策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方向指引,强调了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成员们在知网上搜索协同共治相关文献,深入学习协同共治的理论内涵、国内外实践案例以及在乡村治理领域的应用研究。通过对大量学术论文的研读,我们对协同共治的概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它不仅仅是多主体的简单参与,更是政府、社会组织、村民等主体间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共同解决乡村治理难题的过程。丰富的资料为我们后续的实地调研和分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诸多问题。部分村民对我们的调研活动存在戒心,不愿意配合问卷调查和访谈,认为我们的调研与他们的生活无关,担心个人信息泄露。面对这一情况,我们耐心向村民解释调研目的和意义,承诺会严格保护他们的个人信息,并通过村干部的协助,逐步取得了村民的信任。另外,在与一些基层组织沟通时,发现不同地区对协同共治的理解和执行程度差异较大。有的地区虽然知道协同共治的理念,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各主体之间各自为政。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与基层干部进行深入交流,分享其他地区成功的协同共治案例,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
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乡村治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乡村治理不仅仅是政策的执行,更是人心的凝聚。每一个决策、每一项措施都需要充分考虑村民的需求和利益。同时,协同共治理念的推广和应用需要长期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主体的参与意识和协作能力。各地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探索适合本地的协同共治模式,不能盲目照搬照抄。村民是乡村治理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他们真正参与到乡村事务中来,乡村治理才能取得实效。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对协同共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虽然在调研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但也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和成长。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村民等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协同共治作为一种创新的治理模式,具有巨大的潜力,但在实践过程中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应当关注乡村发展,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乡村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真正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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