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1日,山东大学材料学院“健康护小康”调研小队在山东省沂源县开始了第一批调研活动,“今天的调研活动主要针对医患关系中的患者及其家属,了解其在医患关系中的做法或其希望做法,探讨出患者遇到医患纠纷时的正确、合理做法。”社会实践队负责人王重朴说明了此次调研目的。
在沂源县某医院中,实践队伍采访了一位正在为爷爷取药的高中生,他告诉队员们,爷爷一个月前前,身体不适,在医院检查后立即采取了手术,手术过程中发现其身体无恙,术后却身体每况愈下。问及当年的做法时,高中生说:“这个手术的具体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听到大人们讲到,是一个不是很大的手术,医生也说手术很成功,但是爷爷的情况就是不太好,也想能够问清楚情况,但也不知道该找谁向什么机构求助。”实践队员给了其相关建议后,这位同学匆匆离开……
在住院部外,实践队伍随机采访了一些行人,听取他们在遇到医疗纠纷时的做法,一位中年男子表示,自己的一位朋友遇到过医疗纠纷,开始与医生沟通,沟通不行就闹。的确,在一些县城小镇,农村人口很多,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以及充分的社会常识,一旦出现医患纠纷,不知道如何处理,唯一能做的就是讲自己心中的苦闷以某种方式发泄出来,于是就出现了一些闹剧。所有的采访人员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选择忍气吞声,他们表示能忍就忍,不想多生事端;另一类就比较强硬,不行就闹,反正自己的权益不能受到损害;只有极少数人会全程选择理性地沟通,求助有关机构。
“我认为,当遇到有关医疗纠纷时,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盲目维权,应该做到前期沟通了解具体情况,进而进行沟通调解,无法达到一致可以通过咨询律师、寻求相关机构帮助解决纠纷。医闹是碰不得的,它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使问题复杂化,可能使你从受害者变为伤人者。”实践队员总结道。
总之,在法治社会中,医患纠纷发生时,理性是第一位的,有效沟通、法律维权才是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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