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活动
7月4日下午“幸福少年”爱心手拉手公益夏令营的小朋友们参加了“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出席本次活动有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市关工委专职副主任郑凤英,水亭畲族乡党委副书记、乡关工委主任王艳,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市关工委“五老”法治宣讲员、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团长胡志强等领导。主讲人胡志强在活动中主要讲述两点内容,一是为什么要守法,二是不守法我们会这么样,通过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向小朋友传授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希望他们从小能学法,懂法。
胡志强首先强调人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一出生之后就要受到法律的监管,人人都应该守法。针对我国目前犯罪年龄低龄化的现象,他还特别强调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围绕法律法规,通过讲述多个亲眼所见的例子加强学生对法律法规的了解。
之后,他又讲到要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是跟一个人思想品德的好坏有着密切的关系。思想品德好的人,能够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爱护集体。相反,思想品德不好的人,往往都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容易做出危害社会,集体,甚至违法犯罪。所以,他希望每个小朋友都可以做到遵纪守法,从小开始提升自身的思想品德修养做起,勿以自己年纪小为不为,也勿以自己年纪小而为之。
活动最后,胡志强呼吁在场的小朋友们告诉家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小朋友们也要成为法律的小小监督者,从自己做起,为家庭监督。
小朋友们全程在位子上都十分认真听讲着,最后的时候抽小朋友们回答了一些课上讲到的问题,小朋友们都十分积极举手答题,比起答对之后获得的奖励,他们最大的收获是获得了更多的法律知识。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党员之家“虹之间”暑期实践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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