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后陈村首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开创中国农村村民监督机构的先例,迈出了农村监督改革的第一步。在接下十几年的发展中,习近平总书记先后8次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做出批示,表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018年,湖州师范学院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走进民主法治示范村 续写后陈经验新篇章”暑期实践团队再次深入后陈村,亲自询问当地村民对该项制度的看法,从村民视角得出该项制度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7月7日,在肖方仁老师、穆方平老师和蔡维超老师的带领下,7名团队成员深入考察后陈村,分组询问不同年龄阶层、不同性别、不同身份的村民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行状态的看法。在访谈过程中,穆方平老师带领的小组询问到一名陈村民,其身有感触地说道:“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施行以来,村庄真得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我们的环境确确实实变好了,河道也整治了,虽然这是村干部和村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认为,村监委在其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至少保证了村干部有所作为,不懒政、不懈政。”
在一天的调查访谈之后,七位学生反应村务监督委员制度确确实实促进了当地村庄的经济发展、环境治理。但也表示村民村监委对于其它方面的监督,如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建设等还需努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农村村民监督的第一步,促进村庄发展,但同时在落实过程中需要更加规范化的程序与法律法规的要求。暑期实践团队表明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仍在路上,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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