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在法庭,断案亦有情
——许昌学院赴鄢陵县法院社会实践队观摩张桥法庭庭审
2018年7月9日,许昌学院法政学院“满腔正义,为法而战”赴鄢陵县法院实践队队员们下乡前往张桥法庭,观摩了一场精彩绝伦的法庭辩论。他们作为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法科学生,对法庭辩论产生浓厚的兴趣,希望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学到更多知识。
在今天的法庭审理中,案件是原告以侵犯健康权为由请求被告各项赔偿12万元。案情是被告的卡车与原告的三轮车发生碰撞使原告身体受到伤害,于是原告以侵害健康权为由将被告告上法庭。首先,原告对案件事实做出了辩论,认为被告属于逆行,而被告对这一点进行了反驳和质证,双方在证据上产生了激烈的交锋和冲突。随后,双方在误工费方面产生了交锋。被告认为原告已过退休年龄,误工费不予支持;而原告认为其为农民,不存在误工的情况,双方在此产生了激烈碰撞。紧接着,原被告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也起了争议,原告认为应赔1万,而被告人认为按法律规定只赔三千。双方在这些焦点上来回争论,精彩绝伦,让人受益匪浅。
这次的法庭辩论,让旁观的实践队成员们收获颇丰,从这场辩论中学到了说服对方的辩论技巧,认识了自身语言能力的不足,明白了自己与专业律师的差距, 促使队员们积极的学习,争取学到更多的知识,弥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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