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子昂)7月18日,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工助理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开展实地调研,在今天调查问卷的派发过程中,有一位陈女士向团队成员倾诉。据了解,陈女士的父亲在几年前被借出去的一笔钱因某些因素至今仍未归还,多次找人调解未果,最后只能选择打官司,但是事情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这让团队成员想到了北京法院多元调解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个债务纠纷案例。
(图为团队成员在听陈女士的倾诉)
本案调解员认为:立案阶段多元调解,就是要通过分析事理、运用情理和讲明法理的方式,促进当事人和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必须把法律规定想在前面,把合法性与当事人的自愿性有机结合,确保调解工作合法与规范。在本案中,调解员坚持法律原则、严守法律规定,指导当事人以法律规定为前提达成调解协议,确保了调解协议的合法性。
通过本案件团队成员们了解到:调解应多坚持依法调解,维护当事人利益。依法调解是调解过程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风险防控意识和法律专业知识,确保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诉至法院的纠纷往往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也有一定的难度,对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本案中,北京法院注重调解员业务能力培养,建立法官全程指导调解员调解工作机制,多次组织调解员专业培训,编写调解员教程,将法官在纠纷解决方面的经验传授给调解员,把各类纠纷的风险点和裁判标准教给调解员,帮助他们提高在法律框架内、规则指引下化解纠纷的能力。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的一些约定违反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始终坚持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原则,把法律宣传与规范当事人行为贯穿矛盾化解的全过程。
可以看出,“合法性原则”是人民调解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此制度中的第一步。
(责任编辑:谈佳)
(湘潭大学青年传媒中心新闻通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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