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鑫)乡村规划,事关美丽乡村建设,更影响着乡村振兴计划。秉怀着“以身实践,以心感悟”的精神,7月20日,湘潭大学法学院赴长株潭地区乡村建设规划社会实践团深入湘潭县花石镇前进村,就当地的基础设施及房屋规划展开调研。
前进村所在的花石镇,以其荷花种植及附属产业而闻名,素有“湘莲之乡”的盛名,其荷花特色产业也成为了该镇经济发展的核心。
实践团成员们行走在前进村的街头,公路旁是两排规划整齐、高低有序的房屋。一碧万顷的翠绿,通过房屋间的间隙进入实践团成员的视野,村子主干道房屋背后就是荷塘。天然的荷花和现代化的房屋交相辉映,形成一套独具特色的乡村规划模式。天色渐晚,实践团在村卫生室前驻足。昏暗的灯光下,一位老爷爷正在给一位年轻的妇女会诊。经过询问成员们得知,这位年过六旬,头发发白的老人是村卫生室唯一的医生。卫生室的药品严格按照政府的要求定价销售,因此,村内的家家户户患有小病,都会到此处就诊,而较为严重的疾病只能去往县医院。“这几年,经济是慢慢发展起来了,但是基础设施却跟不上。”老人摇了摇手,向实践团的成员们说道。
基础设施关系到民情民生,与城市相比,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薄弱。实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健全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学校、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切实为村民谋福利之举,同时也是发展经济的一个目标。
实践团深入田间小巷,听民声、采民意,在实践中感悟,在感悟中思考,这就是“三下乡”活动的意义所在。
(责任编辑:谈佳)
(湘潭大学青年传媒中心新闻通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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