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詹雨函) 7月21日上午,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工助理组赴岳阳地区暑期调研团来到前往岳阳楼区司法局进行调研,团队成员们更真实地了解到人民调解制度存在的不足。
人民调解制度现存的问题就是资金不足。“资金是有的,但是这个钱要怎么发?发给谁?钱这个问题就看领导的重视程度。司法局本来地位就低,加之人民调解只是司法局的边缘工作,它的地位可想而知。”陈叔叔(化名)无奈地笑了笑。其实司法所每年也会处理很多调解的案子,但是资金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弱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人民调解只是司法所的工作之一,很多社区对人民调解都是无所谓的态度,有些甚至不上报。“现在很多县和市的中心工作都是棚改,领导重视的工作才是工作”陈叔叔发自肺腑的话让团队成员更加深刻地认识了社会的现实和人民调解制度面临的问题。
另一个问题是人员数量问题。首先,做调解工作的人员在慢慢流失,现在很多岳阳的司法所就只有1~2位工作人员。其次,调解员不够专注,现在的很多人民调解员未将“调解”当做自己的首要职责,对人民调解的工作的专注度也不理想。
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制度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完善,做到将其百分百的贯彻落实是有一定的困难的。这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但根据我国的现状,人民调解制度是应该被贯彻实施的。人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一步步地完善人民调解制度。
即使人民调解制度在实施中还存在这些问题,但有很多从事人民调解的工作者并没有放弃,在他们的努力下,有的问题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政府也在慢慢地重视人民调解制度。
团队成员们坚信即使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之路荆棘丛生,也自有一条阳光大道。如果人人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人民调解制度将散发出它的光芒。
(责任编辑: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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