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道德观念与法制观念不相符合时,你是会选择符合道义还是遵守法律?”12月6日,能源1801班何振兴在思修课上提出情法矛盾的案例,引发同学们热烈的讨论。
何振兴首先放映了《我不是药神》中的片段,影片中患了白血病的老人求着警官不要抓程勇的片段,因其为他们提供了更为便宜的药,但当程勇为了帮助别人以低价兜售药物时,又触犯了法律。借由此景表现出情法之间的矛盾,何振兴提出了疑问:“从人们和舆论的方向来看,程勇的做法是符合道德的,而从法律层面上看,程勇又是不道德的,这件事应该如何去看?”
“我觉得程勇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法律是人民的意志,对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我们不能因为所作所为帮助到了其他的人,就纵容他违背法律,进行药品走私。”来自能源1803的蒋玉婷说道,她认为法律对所有人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不应该因为程勇所作事情的目的而对错误的手段法外开恩。
能源1801班林思越则认为,法律的颁布,是为了让这个社会更有秩序,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亲近,“我们不应该本末倒置,程勇是为了救人,如何判罚还要慎重考虑。”他强调了法律本身就该是为了人们服务,而不该成为枷锁。
随后,同学们都发表了自己对于道德与法律冲突时该如何选择的看法。何振兴总结道:“道德和法律并非时时都冲突,但是如果陷入两难时请记住,‘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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