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师生的法学理论水平,大力弘扬新时代法治思维,5月28日下午,江苏省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教授应邀来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作“法治思维”专题学术报告。报告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模拟法庭举行,17级法学专业学生和部分教师共100多人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韦宝平主持。
报告伊始,夏锦文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理论联系实际,介绍了“法治思维”这一概念产生的背景及时代意义。法治思维是十八大以来出现的新词汇,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宪法日提出的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法治思维是运用法治理念、原则、规则,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它以合法性思维作为判断的逻辑起点,整个决策与行动过程都必须在理性思维指导下进行,以实践性作为思维的最终目的。报告中,他阐述了法治思维的导向作用、规范作用和整合能力,并从规则思维、权利保障思维、权力制约思维、责任思维、程序思维和公平正义思维六个方面细致分析了法治思维的主要内容。他指出,这六个方面的内容环环相扣,统一构成了我们所理解的法治思维体系。最后,他强调指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
夏锦文的精彩报告赢得了同学们阵阵掌声,他儒雅的气度、严谨的论证、渊博的知识、风趣的语言都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提问,他一一作了耐心解答。
此次学术报告开阔了学生的学术视野,丰富了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使大家对法治思维及其养成形成较为清晰的认识,是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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