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首要 ‘人身’第一
----许昌学院社会实践队活动安全提要
2019年7月3日星期三,许昌学院‘小探针,大环保’检测甲醛有机小分子荧光探针社会实践队开始了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社会实践队员在队长和老师的带领下,有序地对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做出了总结与实验安全要求。
在会上,老师提出‘操作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的安全口号,为我们在实验室的实验做出充分的准备。其中明确提出了以下几个实验安全要求:1、实验过程中必须穿白大褂、带手套;2.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3、稀释溶液。稀释硫酸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内进行,并且在不断搅拌下,慢慢将硫酸加入水中。4、实验剩余的药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拿出实验室,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内。5、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6、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空试剂瓶扔进垃圾桶前要破碎,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经过老师的实验室安全教导,让社会实践队员们有了更安全并且全面的思想准备,为往后的实验进行做出了完美的铺垫,这次的安全提要是一剂预防针,为将来更有效地避免实验室安全隐患做出了经验性总结。
供稿人:李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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