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16:30,文法学院以法学专业为依托,在武汉理工大学东院教四九楼文法报告厅开展了的“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分析及防范教育”的讲座交流。
在主持人对主讲人唐子艳老师进行介绍后,唐老师展示了一份研究数据:在大学生犯罪案件中,财产性犯罪占到70%。那么,除去这类动机较明确的犯罪,大学生又是在哪些心理的引导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正是唐老师今天要从校园十大犯罪案件介绍、大学生犯罪心理透视及大学生犯罪预防三个方面深入分析的问题。
在逐个叙述留美博士卢刚杀人事件、马加爵事件等十大校园案件发生的个中缘由后,唐老师总结了在这十大案件犯罪的大学生的一些共同点,在遇到日常生活中一些不顺心的事后,他们没有向任何人倾诉,而是把不满的情绪自己埋藏在心里,日积月累,这种情绪越来越严重,直至最后遇到一件可以称之为导火索的事件,燃烧了他们最后的理智。
为了减少此类校园悲剧的发生,就得从这些犯罪行为的共同点入手,深度剖析他们的犯罪心理,唐老师认为犯罪心理生成机制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人格缺陷的生成,在社会未能满足个体需要时会导致人格出现社会性缺陷,这是生成犯罪心理的基础。这时唐老师还为同学们解释了天生犯罪人、反社会人格及人格障碍三个相关概念。天生犯罪人以生理或心理问题为主,被专门研究犯罪心理的龙布罗梭称为“犯罪的返祖现象”,而一般一些“道德白痴”或是“悖德狂”则往往具有反社会人格。在先前的校园案件中,犯罪人在人际关系中过分敌意,与他人反复发生纠葛,这正是人格障碍的一种体现。第二、三个环节分别是犯罪意识的生成和罪过心理的生成。当犯罪意识付诸行为时,构成犯罪;当罪过心理在现实中展开时,即是犯罪行为的实施。
最后,唐老师列出了一系列预防犯罪的措施。例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有所信仰,有所畏惧。再如,换一个角度看问题,遇到问题积极寻求帮助。包括古语所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些都是值得大学生去践行的。正如唐老师所说,“心向阳光,生活就会充满希望。”
在此次讲座中,唐老师对同学们进行了“犯罪心理”相关知识的基本科普,引发了同学们对于犯罪心理学的兴趣,在最后的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提出自己的疑问和看法,唐老师也都一一耐心地予以回应。
下午18:00左右,此次讲座圆满结束。
注:唐子艳,女,文法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湖北省犯罪学学会理事,湖北省法律文书学会理事。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刑法学博士学位,德国波恩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公派,刑事法方向)。
记者:周阳虹 摄影:周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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