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与意识,使广大学生群体真正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第十二届校学生会主席团选民代表选举工作于9月14、15、16、17日拉开帷幕。全体18、19级共156个行政班,通过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624名选民代表参与第十二届校学生会主席团选举。校团委及校学生全体成员分成15个监票小组分别在白宫、宏志楼、南楼、建工楼、机电楼、经管楼、及传媒楼展开选民推选工作。此次推选工作全校进行,出席本次活动的有全校各班负责人、选举人以及校团委工作人员。由各班负责人组织全体同学公开投票选举选民代表,校团委工作人员进行实时监票,最后推选产生的选民代表将参加第十二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公开选票的无记名投票工作。
沈阳城市学院一直秉承着公开、公正的选举原则,各学院选民代表均由民主选举产生,真正实现了全民公平、公开。推选活动具体分为三步骤,首先由主持人公开竞聘演讲,报告本班实到人数。出席选举的学生人数必须大于等于本班学生总数的2/3,且推选工作需由班长和校团委工作人员共同监督,方可生效。其次,监票人需要检查选票,并向在场选举人发放选票。各选举人按照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选民代表选票单上选取四名选民代表。最后,监票人回收选票,各班负责人通过黑板实时唱票,当选者的票数大于等于收回选票数1/2,推选结果方可生效。若遇票数相同,需进行二次投票选举,选出最终的选民代表。针对此次选举结果,校团委会通过宣传板对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本次推选工作遵循“全民参与,平等竞争”的竞选理念,使学生能够更加积极参与校学生会主席团选举活动,增强自我能力。据悉,第十二届校学生会主席团选举仪式将不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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