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作家江南侵权索赔520万元
广州日报讯 (记者章程)著名作家金庸日前将内地作家江南以及三家公司告上了公堂,理由是四被告侵犯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要求赔偿500万元经济损失,并赔偿20万元维权费用。记者昨日获悉,该案已获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立案,拟定于2017年2月16日开庭审理。
据悉,金庸在起诉状中要求江南等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诉状还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此外,四被告还要共同赔偿金庸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等。
据公开资料显示,江南,原名杨治,小说家,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时,江南写成了小说《此间的少年》。
面对控诉,江南在微博中承认《此间的少年》人物来自金庸作品,解释了该小说的内容和最早“非商业”的创作动机。同时,江南在微博中承认《此间的少年》给他带来的经济收入,并已经积极配合法院进行案件的相关审理工作。此外,他还在微博中回应:“无论昔日还是今日,都一如既往地尊敬金庸先生个人及其作品,并未有侵权的想法;但在司法层面上,无论诉讼结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的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的自责。”
新闻延伸
《此间的少年》:郭靖黄蓉们的大学往事
《此间的少年》描述的是宋代嘉祐年间,以北大为原型的“汴京大学”里年轻人们的生活。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和现代的大学生没什么不同,早晨要跑操,懒觉睡不够,大一要扫舞盲,偷偷在远处注视自己心爱的姑娘。郭靖和黄蓉因自行车事故相识,而自行车是化学系老师丘处机淘汰下来的。穆念慈从中学起就暗恋同学杨康,而最后却选择了彭连虎……
豆瓣上这样评论《此间的少年》:“脑中存着金庸小说先前的印象,再徜徉于这样全新的故事中,是一种双重的温习,而这双重的回忆最后归结为一点,便是几乎每个人都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轻狂无畏的少年时光。”
江南屡次就《此间的少年》的性质做解释:“借用金庸小说中的人物名,讲述了一个熟悉的大学生活的故事,其中的人物都不再是金庸小说中耳熟能详的江湖英雄和侠女,他们更贴近于曾经出现在我们身边的少年朋友们,而《此间的少年》,也是一个全新的故事。我在一无所有的时候写下了这本书,用以纪念我终将失去的青春。十年后回想,那时候我其实富有得像个皇帝。那时候通往食堂的路上银杏明黄如金,女生们走在落叶中裙裾起落,男生们冲她们敲打饭盆,我拥有无数时光和可能,热血上涌的时候我相信自己能征伐世界,在战马背上带着窈窕的姑娘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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