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好友的推荐下看了电影《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主要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普通中年男子程勇经营着一家保健品店,失意又失婚。不速之客吕受益的到来,让他开辟了一条去印度买药做“代购”的新事业,虽然困难重重,但他在这条“买药之路”上发现了商机,一发不可收拾地做起了治疗慢粒白血病的印度仿制药独家代理商。赚钱的同时,他也认识了几个病患及家属,为救女儿被迫做舞女的思慧、说一口流利“神父腔”英语的刘牧师,以及脾气暴烈的“黄毛”,几个人合伙做起了生意,利润倍增的同时也危机四伏。程勇昔日的小舅子曹警官奉命调查仿制药的源头,假药贩子张长林和瑞士正牌医药代表也对其虎视眈眈,生意逐渐变成了一场关于救赎的拉锯战。
一个卖印度保健品的商人程勇在穷困潦倒、婚姻失意、父亲病重、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答应了一个知道可以去印度买便宜的抗癌药的癌症病人吕受益的提议,亲自到印度找到“格列宁”药的仿制商谈判,开启了代购印度“格列宁”药的中国代理商之路。他通过病友群群主思慧在病友群里联系病友,以5000元一盒药出售印度“格列宁”药,价格比40000元的正版“格列宁”要便宜35000元,所以有大量的病人购买印度“格列宁”。自此以后,似乎大家的生活都得到了好转——程勇卖药获得了很多钱,有足够的钱去支付父亲的医药费和店租,并成为了病人心中救命的药神;吕受益获得了便宜药,病情得到缓解以后,与妻子和儿子的生活得到了好转;思慧因为女儿有了便宜药缓解病情并获得了买药分红,找回了在舞厅丢失的一丝自尊;还有神父和黄毛以及其他病人的生活也相对得到了缓解。然而有一次,大家在拆穿一个卖假药的贩子张长林以后,张长林找到程勇并威胁、举报他卖“假药”(卖未经国家许可的药品也是卖假药)。本来无病、只为获利并且害怕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勇想到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决定把代理权让给了张长林,退出了作为印度药的代理商。而张长林将药价抬高到了两万,原本有所好转的病人和家庭又陷入了“看病难,看病贵”的困境当中,后来吕受益病情进入了急变期以后去世了。张长林也因为被举报后逃走了,印度“格列宁”也没有了中国代理商。看着与吕受益一样因为疾病而困苦的病人及他们的家属,程勇决定再次代购印度“格列宁”,并以零利润即成本价500元卖给需要的病人,即使是在后来印度厂家停产,买药成本提高以后他自己贴钱也卖500元一盒给病人。故事的最后,毫无悬念,程勇终于被公安机关抓住,并且以非法售卖假药罪认罪入狱。在入狱途中,曾买过程勇代理药的病人们在路上都脱下了口罩为他送行,并且正版“格列宁”也被列入了医保当中。
其实《我不是药神》在现实中是有原型,现实中的程勇是陆勇,现实中的瑞士“格列宁”是瑞士“格列卫”药。程勇其实是一个慢粒白血病患者,他并不是什么卖神油的。因为他的父亲很早就开了工厂,每年可以赚个十来万,所以刚开始的时候,他还能吃得起正版药。但23500块钱一瓶的药实在是太贵了,后来陆勇在网上看到了一位韩国的白血病患者说在印度买到了格列卫的仿制药,价格是原版药的8分之一,大概是人民币4000块钱。药店有售,于是陆勇委托自己的朋友从日本带回这这种仿制药。说明书上有着印度药厂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于是陆勇就用传真与印度药厂联系,得知从药厂直接购买的话,就只要3000块钱一盒。后来陆勇开始从印度药厂买药,并且越来越多的病友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希望陆勇能够帮他们带药,但陆勇都是将购买的模板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去药厂买。后来买的人越来越多,陆勇作为代表与印度药厂多次交涉,让药厂将价格往下面一直降。从2004年的3000元降到2011年的1000元,到了2014年,价格已经只要200元了。但是买药的手续太过于复杂,到了2013年,印度公司希望陆勇能够提供中国的银行账户帮助他们接收药款,然后将药款转到印度指定的账户上面去,印度公司可以免费给账户提供者仿制药。于是两位云南的病友拿出了自己的账号,陆勇就用U盾帮印度公司在网上操作网银。这样极大的提高的买药的方式。但是只持续了5个月,因为害怕有风险,病人就把银行卡回收了。后来陆勇在网上购买了三套别人身份信息的银行卡来继续之前的那种购买方式,但在三个月之后,陆勇就在自己的厂里因涉嫌“妨碍信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抓获。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检察院向法院请求撤回起诉。检察官在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中解释说道:“如果认定陆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与此同时,该案件收到了国家的关注与重视,并且将“格列卫”等抗癌药写入了医保,大大减轻了病人的负担,原本2万多的药也变成了1千多到4千多不等价。
《我不是药神》向我们展现了慢粒白血病患者们与瑞士格列宁医药代表之间的冲突,将矛头指向了专利药物公司一方。我认为具有专利的瑞士公司其实是没有错的,因为事实上医药公司研发出“格列卫”这样的药物,一共投入了约10亿美元以及十几年的时间。因此,为了赚回成本获得利润将药物定价较高也是情有可原的,不然这样势必会挫伤医药公司研发新药的积极性。并且,药物最终在市场上的定价比专利公司定价要高,除了专利药物进口费用外,在药物流通过程中还有5%的关税、17%的增值税,以及一层一层的代理费用和医院药店约15%的加价费用和各种流转税,这就使得进口药自进入中国开始到消费市场上的价格越来越高,这也是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正是流通过程中大量的加价使得像“格列卫”这样的进口药卖到了2万多的高价,和在韩国9000多、美国和香港地区一万多的价格几乎相差一倍。
然而,购买仿制药所面临的风险是巨大的,除了触犯法律的风险外,更多的是无法报证药品安全和质量的风险。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私自贩卖未经国家认可的药物也是卖假药,也是违法的。因为仿制药药效是一方面,其药物中所含的其他杂志是否对病患未来存在安全隐患也是另外一方面。其实进口药价格提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进口药进入市场还有一层中国专属的研发成本。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口药物即使已经在国外安全上市了多年,但如果想要进入中国,必须重新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是一个烧钱的事,需要收集大量临床数据,动辄耗时三五年,在中国进行三期临床试验的成本大约是300-700万美元,而这些费用最终还是会被增加到每一位病患的医药费用当中。然而陆勇买的印度仿制药和正品药经过化验以后有效物资分别包含53%与100%,并且经过对900多位吃了仿制药的病人与吃正品药的患者的对比研究,前者的后期治疗效果是不如后者的。
陆勇虽然违法了,但是却被撤回诉讼,在于他的买药行为只在于个人使用药物不当,并不存着盈利性贩卖药物的行为,不足以构成销售假药的危害情节,并且中使用非法银行卡购买药物,情节较轻。犯罪意识是正当的,危害性较低。更重要的是他的事迹受到了国家的重视,促进了包括“格列卫”在内的多中进口抗癌物被列入了医保。进入医保以后“格列卫”抗癌药的价格相比之前降低了约80%,无疑是大大降低了患者们的医药成本,特别是能够较大的保障病患们能够吃得起正品药,做吃得起,吃得安全。
就目前的医疗体制来看,光靠医保来降低药物价格是不够的。因为国家医保对于医药的价格报销是有限额的。因为医保这个池子的钱是有限的,如果把钱都用到了报销抗癌药上,那其他所有病症将被排除在医保之外。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没得癌症的病人难道就不能享受医保了吗?所以说,格列卫纳入医保,虽能解决一些问题,但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除了需要自费30%以外,还有一个更残酷的现实,就是每家医院医保药是有定额的,最近几年屡屡爆出,病人还没好,就被医院赶出来了,就是这个原因。
与此同时,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零售环节上的双向垄断地位是导致药价虚高的根本原因。医疗服务价格低估导致的 “以药补医” 机制赋予了公立医疗机构抬高药价的合法权力, 进销差价率即收益率管制进一步诱导医院进销高价药,单独定价政策加之宽松的新药审批制度为药厂提高药价、医院购销高价药提供了便利。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源于政府管制措施的失当。
综上所述,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除了将药物列入医保之外,还要健全医疗体制改革,以及加强对医院及药店的加价行为。同时,在完善国家医疗体制及医疗设施的同时,还应当完善国家医疗保险体制,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让国家和社会成为我们群众心中的“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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