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指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判断。正义的实现是事后出现的,也就是说只有先出现了非正义局面,之后才会有伸张正义这一说法。那么,正义其实是非正义的修补品,但又不能完全弥补非正义的后果,是一种在实际情境下尽最大可能对非正义后果的修复。
所以判断迟来的正义是不是正义的标准是迟来的正义是否对是非善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对非正义局面进行尽力的弥补。
首先,迟来的正义也能够满足个体对正义的实际诉求。正义的实际诉求是希望错案修正、疑案得解,而不是满足心理安慰,正义更不能消除心灵创伤。所以二战时被奴役和迫害的慰安妇在今天依旧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就算慰安妇们大多已经暮暮垂老,就算这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不正义,但也要为自身的委屈申诉。这种申诉不是为了改变不正义的事实,也不是为了解决慰安妇们受到的心灵创伤,这份迟来的正义却是对慰安妇们个人权益的最大保障,满足她们现阶段对维护个体尊严的实际诉求。
其次,迟来的正义也是对社会制度的保障。我们知道文革期间有许多的冤假错案,比如刘少奇就因此而迫害身亡。咱们今天不去评判文革本身正确与否,但这期间发生的冤假错案的确让很多人含冤而死,给我们国家的稳定和法制造成一定的冲击。那么,人死不能复生,为什么多年之后我们还要为冤假错案平反、为迫害而死的人正名呢?就是因此这份迟来的正义可以让我们以史为镜知得失,回顾不正义的惨痛后果,反思不正义现象出现的原因,并以此来服务于我们当下法律制度的健全和未来社会制度的建立。社会制度的完善需要正义,但受经济发展水平、法制健全程度、案件本身复杂性等客观因素的制约,正义不免迟来,但这并不会改变它可以让我们的制度得以保障和发展的事实。
第三,迟来的正义也是对契约精神的传承。迟来的正义不是对正义的拖沓和对不正义的容忍,反而恰恰体现了我们不懈追去正义的精神。受现实诸多因素的影响,我们很难做到绝对完美的正义。就像康德所说的让他敬畏的两样东西,一是头顶上的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的道德法则。康德之所以敬畏星空,是因为在当时星空是奥秘的化身,是难以企及的,而我们之所以从古至今始终敬畏正义,是因为正义作为道德法则,虽很难实现绝对正义,但却值得我们去不断追寻探索。即便追求正义的过程曲折艰难,过程中又不免会受到损失,甚至迟来,但我们依旧坚持这百折不挠的正义精神。实现正义不是句号,是逗号,是对当事人的负责,对契约精神的传承,对后世更大的公正的努力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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