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断时间,淘宝一家名为“果小云”的水果店因操作失误,误将26元4500克的脐橙写成了4500斤后,B站博主“路人A-”在直播时号召粉丝去“薅羊毛”,又在商家无法发货的情况下,恶意投诉“商家虚假宣传”,导致该店铺直接关店。“双11”对于大多数商家来说是一个让利走量的好时机,但“果小云”却被羊毛党薅得血本无归,甚至到了跪地求饶的地步。
近年来,“薅羊毛”随着网络电商的发展越来越普遍。就我们熟知的“薅羊毛”平台就有拼多多、淘宝等。每天一打开手机就能收到无数诸如:“亲,帮我砍一刀”、“快来拼单,就差你一个”、“转发本条消息到朋友圈即可免费获得……”的消息。不少博主还精心制作了详细的“薅羊毛”攻略,包学包会。平心而论,“薅羊毛”并没有什么错,这不过是人们借助平台和商家提供的某些优惠活动来获得更大的让利,仅仅代表了现代人一种开源节流式的生活态度。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薅羊毛”也要有底线,恶意“薅羊毛”极有可能让自己处于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危险边缘。
我们可以例举出不少恶意“薅羊毛”的案例。从2019年1月拼多多平台被灰黑产业团队恶意利用系统bug,大肆领取特殊优惠券,并以低价代充服务赚取差价,让拼多多平台损失接近一千万。到现在热议的B站up利用淘宝标价失误,号召大家前去下单以获得保证金赔付。恶意“薅羊毛”事件越来越多。不知道恶意“薅羊毛”的人有没有想过,自己的恶意“薅羊毛”举动是否违背了社会道德要求甚至触碰了法律边缘呢?
在拼多多的特殊优惠券活动里,灰黑产业团体通过低价代充服务赚取差价的行为其实已经违反了拼多多的用户守则。有关部门也表示如果“薅羊毛”事件确实是灰黑产业团所为,则涉及包括欺诈罪在内的多种刑事问题。而在此次网红号召大家“薅羊毛”的事件中,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此类行为,但是我国的《合同法》已明确指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有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妄图以恶意“薅羊毛”去获取巨额利益的想法其实是不靠谱的,以非法手段或不正当方法来获取利益的行为也是被社会所不承认的。更不用说这位up主因为号召大家恶意“薅羊毛”引起社会热议,被大众批评,甚至被哔哩哔哩平台封号,现在还到了在微博发表声明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重新开店铺的费用的地步。这些事例都告诉了我们一个事实:恶意“薅羊毛”不仅可能得不到你所想象的利益,更可能被社会舆论批评,被法律制裁。
制定规则的目的是为了让人遵守。遵守规则和利用规则不一样。遵守是一种原则,利用则是一种选择。关键在于你选择遵守规则代表的公平正义,还是选择利用规则获取不当利益。“薅羊毛”没有错,但一定要谨记底线,不要恶意“薅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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