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Air Jordan对中国乔丹体育提起侵权诉讼。在经历了数次的上诉失败后,2020年4月8号,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决,乔丹体育败诉。在这场长达8年的拉锯战中,AJ品牌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对侵权行为做出反击,而乔丹体育的侵权行为也让它多年创立的根基毁于一旦。乔丹体育的侵权案终于落下帷幕,但有关品牌侵权与维权的“战争”却仍不曾停火。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全面发展,众多原创国民品牌遍地开花。但与此同时,盗用他人商标,打擦边球的品牌也层出不穷。尤其是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企业的信息数据在网络上是公开的,不同主体的人都可以任意查看,所以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侵权的行为。
再加上我国维权法案起步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在2010年才开始施行,国家整体的维权历史时间较短,对维权的相关知识普及率也相对较低,因此,我国维权法律还不够完备。据《中国贸易报》报道,国内80%拥有已备案知识产权的国内企业既未设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也没有专职的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人员。
与国内相比,国外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较健全,法律保护力度也较强,企业一旦侵权,就是动辄数亿的处罚,这极大地促进了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良性循环。相较于国外,中国的维权意识显得较为淡薄,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也较欠缺。企业产权意识的不够重视和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缺乏延续性,极易导致自身品牌侵权和被侵权的行为。
虽然中国的维权意识起步较晚,但也是在逐步苏醒成长的过程中。据《中国工商报》报道,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商标案件数量突破一万。除了线下品牌维权的数量逐渐增加之外,线上维权也在逐步跟进。据《中国商标》报道,2017年微信平台累计为品牌方提供12万条涉嫌侵权的有效线索,并处理了超过7万个侵权账号。
在“原创至上”理念深入人心的当下,许多品牌都参与到维护自身权益的争夺战中,社会整体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参与权益保护的积极性也逐步提高。企业对品牌产权的重视不仅是对消费者的负责、对原创者的尊重,也是对公司长远利益的保障。版权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当一个企业有着极强的版权意识,就能够做到不侵权并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企业内部就能够迸发出更多的创新力量,推出更多的创意产品。
况且,品牌代表的不仅是一个企业的形象,更是代表了国家经济的对外形象。当品牌做到不侵权,并对自身的版权意识积极维护时,便能极大地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从而带动企业经济的转型升级,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版权属于文化产业,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体现。在如今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竞争激烈。在我国科技硬实力逐渐提高的同时,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也需提升。创新力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当一个国家产生了越来越浓厚的版权意识,社会的创新氛围也就会越来越浓厚,创新力也就越来越强,从而就极容易实现文化产业的繁荣和文化软实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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