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从戴安娜王妃之死写起,分析了现代传媒报道与隐私保护的问题。戴安娜王妃之死归罪于谁?为什么公众会选择性地谴责记者而不是原本最应承担责任的酒驾司机?为什么公众只对戴安娜之死耿耿于怀却对同在事故中丧命的司机和多迪视而不见?一系列环环相扣的问题被作者接连发问,揭示媒体、公共人物、大众之间的内在相互关系。
首先,“新闻自由”是社会的选择。一方面,公众人物需要媒体的包装和宣传。媒体为公众展示的是一个特定的形象,这个形象被宣传,被推广,渐渐被大众熟知的结果正是公众人物或者想成为公众人物的人追求的,他们也愿意将部分隐私自动“泄露”给媒体来巩固已经打造好的形象。另一方面,媒体在打造、强化和出售特定形象的过程中取得利益,公众则消费媒体提供的信息满足心中的欲望。
其次,三者的相互作用可能会发生流变的关系。公众人物借助传媒平台“推出”自我的同时,也被媒体消费着,不是所有媒体都循规蹈矩地选择性曝光公众人物相呈现在大众面前的信息。促使媒体不断挖掘公众人物隐私的动力是利益,而这些利益的来源恰恰是大众。换言之,大众的好奇心使得小道消息嗅到利益的气息,进而推动了小报记者肆意追踪曝光隐私。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或许不止对君王臣民有意义,对于公众人物和大众也有可适用的方面。这听起来很神奇,但事实却又如此清晰,如果人为忽略掉中间的过渡,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公众人物产生到消亡的关键正是那些关切之人,而媒体只是一个为获取利益帮助大众和公众人物打造和摧毁形象的工具罢了。
苏力先生在文末的感叹无疑是点睛之笔,原来我们的“反思”也是在消费着死去的戴安娜王妃,原来我们都深深地嵌在这个世界之中。一语惊人,本以为自己是局外人,是旁观者,却不曾想到自己也是“当局者迷”。
我们都生活在一个世俗而且充满悖论的世界,世俗就是一种约束人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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