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22.12万元。对此,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明确表态:立足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加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廓清行业风气。 (5月28日 《央视新闻》)
事实上,广告法律法规对广告代言活动早有明确规范。其中规定了广告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予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本次事件中,涉事产品为一款普通的“果蔬类”食品,该公司也没有有效的证据可以证实其具有广告中所说的“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而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本次景甜被罚,也给各大明星敲响了一次警钟:名人代言广告时需要慎重。虚假广告对消费者的危害不言而喻,而为虚假广告提供代言的明星虽非始作俑者,但也难辞其咎。作为明星,其一言一行均会对大众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而在广告代言过程中,明星以收取高额报酬为对价,利用其社会影响力向公众推荐商品,以扩大商品的知名度和商品经营者的交易机会。大众选择名明星代言的产品,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于对明星本人的信任,而明星为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不仅辜负了消费者对他们的信任,更是在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情况下,广告代言人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本次被罚也是释放了一个信号: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明星代言的监管和惩处力度。此前,明星代言、带货的一些产品频频翻车,引发了无数风波和争议。例如,汪涵代言的爱钱进因为资金流短跑路,导致37万人被骗多达230亿,投受害者集体拉横幅抗议,要求汪涵负责。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但是,事件最后往往以明星出面道歉了事,鲜有明星被明确追究法律责任的。如此一来,就导致部分明星无视广告法的相关代言规定,违规虚假代言产品,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在进行广告代言活动中,要保持自省、自律和自重,要依法严格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努力创作品质优良、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代言作品,坚决抵制存在违法内容的广告代言,不能为了代言费而失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依法诚信代言,既是对自身的负责,也是对社会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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