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随着“一孩政策”到“全面二孩”的转变,育龄家庭关注的重点也逐渐从孩子的吃穿用度方面转变为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面。然而在我国的学制体系中,幼儿教育未纳入学前教育规划中,针对婴幼儿方面的教育服务也远不如发达国家。突出表现在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师资力量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差距较大,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了,“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实际上,地方政府还没有做到普惠性教育资源,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资源配置不合理现象,导致人口压力向城市倾斜。
“全面二孩”时期,幼儿教育自然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问题,将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是未来社会的大势所趋。现阶段的教育结构性供给不足,资源城乡差距大,更容易引起人口的流动。继而导致大批农村人口举家迁往城市,增加城市的教育机构需求,也导致许多农村地区的学校出现“全班一学生”的现象。随着开放生育的发展,民办教育机构的增多,民办幼儿园在全国幼儿园中的比例进一步增加。国家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大都向公办教育机构倾斜,相比之下同样的教育资源,民办的费用自然更高。其次,幼儿人才方面的培训相对与发达国家不够成熟,中等幼儿师范和高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水平差距大。相对早些年来说,我国的幼儿培训机构在数量方面有所提升,但是还存在着幼儿培训参差不齐的问题,大多数的育儿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假宣传,胡乱收费的现象。总体上,国家在建园条件标准的调整方面有待提高,审批条件掌握不够严格,收费标准没有统一,对幼儿教职工培训整体化水平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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