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桑德尔《公平:该如何做是好》第一章讲述了一个很经典的道德案例,其中有两个假设。假设一:假如你是一辆正在疾驰的有轨电车司机,在前方,你看见五个工人手持工具站在轨道上,但是刹车失灵了。此时,你看见了一个岔道,那条轨道上只有一个工人。你应该怎么做?大多数的人会说:“拐!尽管撞死一个无辜的人是悲剧,可撞死五个人将会更糟糕。”牺牲一个人的生命以挽救五个人的生命,这看起来确实是正当的事情。现在我们考虑一下另一种假设:这次你不是司机而是一个旁观者,站在桥上俯视轨道,这次同样有五个工人在轨道上,但是,没有岔道。此时,你的身边站了一个身材魁梧的人,你会把他推下去,来救那五个工人吗?大多数人会说:“当然不会,将那个人推下去是极其严重的错误。”
然而这便产生了一个道德难题:为什么这一原则——牺牲一个生命以挽救五个生命——在第一种情况下看起来是正确的,而在第二种情况下看起来是错误的呢?要解释这些情形的道德差别并非易事——为什么使电车拐向岔道似乎是对的,而将人从桥上推下就是错的呢?如果我们推理不出来,那么就要重新考虑我们在每一种情形中对何谓正当之举做出的判断。我们有时候将道德推理看做是说服他人的一种途径,然而,它同时也是一种澄清我们自身的道德信念,了解自己相信什么、以及为何如此的途径。
其实,我认为本质上是一样的问题而困扰人们的只是形式,你在远处操控摇杆,事故看起来离你很远,但当你推到那个魁梧的人,事故又会离你很近。旁观者的角度要比参与者的角度清醒的多,也更冷酷。这个问题要求人们在功利主义和道德主义中二选一,但是纯粹的道德主义和纯粹的功利主义都是不合理的,如果一个无辜的人可以随便被牺牲,那么这个世界将人人自危,道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律,本来应该怎样就让他怎样,旁观者终究只是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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