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们忙于生计忙于工作的细枝末节,为生计而发愁时,仰望星空成为了生活中最遥远的诗和远方。在闲暇之余,仰望星空,仰望当下的法治天空,那些在法治黎明曙光中奔劳的法律人。成为法律人,或许是为生计而忙活的一枚普通法律工匠;或许是冲锋在司法改革的前线为改革而作战的司法执法工作者;或许是站在顶层视角为司法制度的构建而运筹帷幄的司法设计者;或许是行走江湖和庭堂在公权和私权的博弈中完成法治使命的法律人,抑或是博览古今中外法史妙手著文章站在三尺讲台激扬文字的法学教师。在法治的江湖和庙堂之间,构成法律职业的共同体。
从司法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平衡国家的公权和公民的私权,一方面是为防止强大的国家机器“严刑酷法”施暴于民导致公权力的滥用;另外一方面是防止底层“暴民”(犯罪嫌疑人)犯上作乱、危害人间,从而在两者之间的博弈中,出现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人维护国家社会法治秩序的正常运转。这也是,现代法治民主国家在国家司法制度设计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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