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下午两点许,隶属于我校公共管理学院的“绿水青山”法律环保暑期社会实践团全体成员抵达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开展了以“学习公益诉讼、增强环保理念、倡导低碳生活”为主题的调研与交流学习活动。
此次活动得到了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铜山检察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彭安岩,民刑科科长苗宏,检察官王文杰、李雪、刘雪燕出席本次会议。参会的检察院领导针对“公益诉讼”的有关法律依据、更新变化、适用问题等都做出了详细的回答。其中特别指出“环保公益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特别以铜山区检察院为例。自国家确立检察院具有提起公益诉讼资格后的几年中“环保公益诉讼”的办案的质量以及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强。从2015年的一份建议书到2017年的15份建议书、1件正式提起公益诉讼可以看出这是卓有成效的。
此外,彭主任指出,“公益诉讼”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这值得我们大家一起探讨和交流。尤其在“公益诉讼”的标的确立、判案结果执行、案件管辖权等方面,新生事物还存在许多完善空间。
本次调研学习,实践团成员对“环境公益诉讼”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此外,铜山检察院积极关心矿大青年学子的成长与成才,也让院校有了更加密切的交流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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