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山东理工大学与曹县砖庙镇中心小学于砖庙镇中心小学签署了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并举行了挂牌仪式。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第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教育人才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大学生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促进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向阵地化、规范化发展,助理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的建设,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赢的原则,经山东理工大学与曹县砖庙镇中心小学的友好协商,就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达成协议。
山东理工大学须定期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团体,到该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分为暑期社会实践和日常社会实践两种形式。山东理工大学须依据砖庙镇中心小学要求,在基地开展实践服务项目。
砖庙镇中心小学须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实施与落实。每年4-5月份须向山东理工大学提供本年度的服务需求信息。砖庙镇中心小学须提供食宿条件,在社会实践结束之后,需要对山东理工大学社会实践成果提出考核意见。
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立将有利于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展,促进山东理工大学与砖庙镇中心小学的友好交流,带动曹县地区教育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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