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赴潍坊、青岛、烟台依法治国调研宣讲队前往潍坊昌邑市北孟镇小南孟村,上午团队成员参观了当地的村史馆、社区服务中心、图书室等党群服务地点,以了解当地的历史发展状况。下午团队参观了当地农业生产基地,并采访了基地的负责人,对其提出的农产品销售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队员作了总结。
今日上午团队抵达北孟村开始了在潍坊的实践考察。我们首先来到村史馆,参观村庄的漫长历史。博物馆作为一个社会群体文化的载体,观众在参观博物馆的时候,会引起对所处群体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比如,在参观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会增强我们作为一名中国人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在参观一座村史馆时,作为本地村民,也会重新审视自身的文化特色,认识自己村子的历史价值以及传承的重要性。
村子始建于明代距今已有六百年的历史,这期间也不乏一些知名人物和英雄事迹。不得不说,村史馆的建立无疑是有利于村民们和参观者们了解当地历史,感受家乡变化,了解村庄的沧桑巨变和英贤风采,也有助于进一步激发爱乡爱家情怀。
之后,在团委书记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小南孟村具有代表性的两个农业生产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和调研。
到达基地大棚后,我们首先进入葡萄种植大棚内部进行参观体验,大棚内部温度较高,我们体验到了农业生产的不易;之后我们对种植基地的厂长进行了采访调查,从中我们得知:1、在农产品的销售过程中,由于农村既定风俗和法律知识的欠缺,对于法律方面的应用比较少。2、在农产品的运输和保存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随后我们来到了孟德园——小南孟村的个人独资农业合作社,合作社刘社长给我们介绍了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共有社员108人,农田百余亩,技术上实现水肥一体化,并且创立了“姜枣红糖”的品牌。
两个农业生产基地的负责人表示,农业方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在听完我们的建议和解答后表示希望我们继续砥砺前行、积极进行普法宣传,能够促进法律在农业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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