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农村控违拆违工作中的“联络员”与“管理者”
——记访谈湘潭县易俗河镇山塘村村委会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通讯员:封星琦。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下,“美丽乡村”成为农村建设中“新”的具体要求。因此,农村违章建筑的控制与拆除工作就是重中之重了。那么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在这当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山塘村村主任郭德意给出了让调查团队满意的答案。
(图为山塘村村委会)
郭主任首先提到村委会要做好一名联络员。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决策,配合好政府的工作。将农村控违拆违的法律和政策宣传到位,让村民深入了解。同时也会收集农民的良好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党和政府,做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的沟通桥梁。
(图为调查团队与郭主任交谈)
郭主任还强调,村委会作为一村之委,也要做好“管理者”的角色。对于农村违建房屋,村委会在第一时间发现后,会及时制止村民,劝解其放弃违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如果真要拆除违建,村委会将切实对村民做好思想工作,配合政府工作。村委会努力将违建现象消灭在萌芽之中,避免事态的进一步严重。
郭主任的一番话让调查团队很是触动。村委会既要是“联络员”也要是“管理者”,只有扮演好这两种角色才能做好农村控违拆违工作,才能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http://www.dxsbao.com/shijian/239605.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