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工扶伤”实践队已经开始社会实践三天了,三天里我们走访了企业,法院,人社局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与我们走访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讨论和交流,可谓是受益匪浅。
由于在校期间没有过对《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合同法》等与工伤有关的法律,所以在面对这些专业从事工伤方面的工作人员,我们也总是略显青涩,但是好在我们遇到的工作人员热情又详细的为我们实践队讲解我们存疑的地方。
三天下来,我和我的队员们都收获了很多关于工伤方面的知识。我们对于工伤相关知识的空白区也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填补。正是因为了解的越多,所以可思考的地方也更多。作为一个法律人,在面对工伤类的案件时,我们该如何秉持法律人之操守来守护正义呢?人社局的张科长对我们说,希望你们成为律师以后,不要一味单纯的为委托人去说话,要先站在法律法理的角度去权衡,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为委托人辩护。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触动,张科长从事工伤认定已经十几年了,他见多无数案件,但是说出这样的话既出于他对我们的期盼,也是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在法院时,乔法官对我们说很多时候在面对工伤事件时,很多人都觉得应该去尽量保障工人的权益,那么用人单位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呢?正是因为现在工伤话题也较为敏感,不免会有工人钻法律的空子去故意制造工伤去获得工伤赔偿。在很多现实情况中无法找到确凿的证据去证明工人制造假工伤,承担工伤赔偿的也只能是用人单位。律界,是维护正义的地方,却也总是存在不公。在面对行政人员和法官对我们的发问,让我们也陷入深深的思考。从工伤切入,这个问题复杂且庞大。它包含了如何认定,认定后如何保障权益等问题,这其中又该如何去把握它的公平公正,如何同时保障工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这些问题我们将会继续思考与探索。
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我们对于工伤问题也越来越明晰。我们将秉持初来时的真心继续前进,在迈入“工伤”之门后也将携手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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