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行 始于足下
——许昌学院法学院良承律所社会实践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6月30日早上十点半,许昌学院法学院良承律所暑期实践队准时开始线上电话会议,队长刘雨欣具体介绍了本次实践的主要任务、个人的分工和相关事项。团队社会实践的开展,必然要有明确的分工,每个人的任务不同,殊途同归,为的是整个社会实践的最佳运作与开展。疫情当下,我们虽不能相见,但队长刘雨欣却通过电话给我们带来温暖,坚定了我们的信心。
对于我们许昌学院法学院良承律所暑期实践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本次实践恰巧给了一个机遇,去认识,去学习;同时也是一个挑战,去思考,并反思。半个月的时间不算长,但要在这半个月中做好自己的工作却不易,背后需要的是与团体保持持续良好的关联,成员相互之间的交流,虚心求教,好习惯的培养……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通过本次实践,能够向其他优秀的成员学习,补不足,有所得。
社会实践是我们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运用所学知识实现自我的途径。本次参与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实践,而不是闭门造车,会让我们更加清楚自身的定位,实现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转化与平衡;进一步挖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质,从而为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步入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我们只有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拿出百尺竿头的干劲,胸怀会当凌绝顶的壮志,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与社会的接触过程中,减少磨合期的碰撞,快融入社会的步伐,才能在人才高地上站稳脚跟,才能扬起理想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
供稿人:祁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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