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制试点宜从饮料标准包装物开始
据2015年统计,我国的塑料饮料瓶消费量已超过500万吨(约为2000亿个),北京等超大城市中废弃塑料饮料瓶已占包装废弃物总量的40%~50%,加剧了垃圾围城的现象。大部分废弃塑料饮料瓶进入了非正规回收渠道,集中于城乡结合部的“家庭式作坊”进行粗劣加工。一方面,“家庭式作坊”将塑料瓶这种高纯度且符合食用级的塑料降级使用,大幅降低资源的价值并影响其循环再生性能;另一方面,“家庭式作坊”不具备应有的环境污染排放控制能力,生产过程给环境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同时也对正规废弃塑料饮料瓶回收利用企业形成了强烈的恶性竞争。
以饮料标准包装物这一品类,利用“互联网+”的新型回收平台,构建押金制回收体系,实现单一品类低附加值废弃物的高效安全回收,打开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突破口。
饮料标准包装物押金回收制度,就是消费者在购买饮料时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押金给渠道销售商,渠道销售商在采购饮料时需要将饮料瓶对应的押金支付给饮料生产企业。当消费者喝完饮料后,将饮料瓶送至自助饮料瓶回收机具或人工回收点时,押金清算中心会将饮料瓶的押金从该饮料生产企业的关联账户中扣除并退还给消费者。
建立押金制回收体系是落实垃圾分类目标要求的有效手段。
在垃圾强制分类源头进程上,押金制回收体系通过对消费者施加一定程度的强制性经济压力,充分发挥市场杠杆作用,使90%以上的饮料标准包装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进入闭环安全的回收再利用渠道,为垃圾分类持续深入提供长效经济驱动,实现垃圾清运前端分流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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