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宣言条例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中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党建委实践团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和专业特色,于2020年7月19日至7月27日开展以“新世律典扬正气,依法治国有威严”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线上学习和调研,对法律法规的发展过程进行梳理,该活动对提升支部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丰富拓展支部建设的新路子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次实践活动开始前,实践团对实践团成员家乡所在地进行了统计,同时在中国地图上进行了“99”图案的绘制,从而确定各成员实践的省市地点,并进行任务分配。
在本次活动中,实践团成员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产生于发展以及条例的基本内容进行了学习和解读。实践团成员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该法总结了1928年12月于井冈山制定的《土地法》和1924年4月《兴国土地法》的立法经验,是土地革命后期影响最大,实施最广,适用时间最长的土地法。在阅读完相关资料后大家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产生与发展进行了思考,其中,王润婷意识到:“我们必须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现实情况为基础,以中国国情为基础,不断推动、支持和拥护新事物的产生与发展,也要使用更加包容的心态去看待新事物。同时,也要看到新事物的两面性,新事物的发展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我们要积极研究、尽力解决这样的问题,为新事物的发展保驾护航,以此推动中国法治的不断发展。”
本次实践活动顺利结束。实践团成员对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产生与发展以及及本条例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意识到我们党必须要实事求是,以中国国情为基础发展适合自己的法律法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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