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是垃圾分类处理的基础,有助于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抑制垃圾的污染性,需要广大公众主动参与,而且需要改变公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和垃圾排放习惯,是一项社会工程,是垃圾治理的治本之道,也是垃圾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首先,要理清垃圾分类的主体及其职责。公众,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机团单位,包括作为垃圾分类责任人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经营管理者,是源头减量与分类的行为主体,在享有排放权力的同时,应承担源头减量、分类储存、分类排放和缴纳排放费等责任与义务,要改变消费观念和习惯,践行绿色消费,减少各类垃圾的产生,主动了解源头减量与分类方法,正确实施垃圾分类,逐步形成自觉、自愿、主动与合适排放垃圾的生产生活习惯。其次因地制宜,社区自治。把垃圾分类纳入社区自治内容,根据社区居住条件、生活习惯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后续垃圾处理方式和处理能力,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办法及措施落地实施,提高公众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实现社区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驳运。应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执法监督计划,比如生活垃圾分类之初可考虑只将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而且,宜先在管理正规且便于管理的农贸市场、商场、校园、物业小区等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并建设相应的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发挥榜样的示范效应,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区域由小到大、内容由简到繁和标准由粗到细。
垃圾是害也是宝,从产业生态学的角度看,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是终将有一天可使用的原料矿藏。我们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将垃圾分类寄存,用实际行动保护好提供我们学习的绿色家园,这是我们当仁不让的责任,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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