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实践期间,因为我的工作之一是通知当事人开庭信息,所以我打了四天的电话,仅在其中其中一天的工作中,我就打了五个小时以上的电话,所以难免遇到了很多的特殊情况。比如因为女儿还没长大,不想离婚的男方,他很消沉很悲观;比如称原告拖欠了自己很多工资的老人,言语中很是激动与愤怒;比如一名老头在电话这边义愤填膺的跟我们说法院判决是伪造的,坚决不离婚;又比如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妈把她全部的叔叔婶婶告上法庭,那些老人或坦然或悲伤或不屑或愤怒;再比如,许许多多因为判决对自己不利或者不满意而在案卷中留了空号与错误号码的人,企图让法院找不到,奢望事情就此结束。
其实亲身见过了这些人的各种情况,我最大的感想并不是这些人有多可憎或者多悲哀亦或者多么令人同情,众生百态皆是人之常情。但是,其实每个人的幸福亦或者不幸归根结底都是自己的问题,法院的判决终究只是一个相对的客观的文书。即使你的诉求确实合情合理,法院的判决文书也不一定会完完整整的解决你所有的要求,更何况让人啼笑皆非的闹剧其实才是法院的常态。所以在我看来,一个人真正的想要活的幸福终究还是看你怎么做亦或者做了什么。很大程度上应了那句老话,福祸无门,惟人自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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