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家大院位于老城南关的贴廓巷,是一座清代庭院式建筑,占地面积达4388平方米,保存较为完好。现存建筑只是庄家大院的部分宅院,分为南、中、北三个院落,都是三进院。房间的门窗上都有梅兰竹菊、牡丹、松柏,以及一些神话人物的雕花,整个建筑古色古香、气派大气。
庄家大院始建于清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由南关富豪庄家建造。据了解,清代中后期,庄延珍从河北高阳来到洛阳,开店售卖酱菜、酱油、醋等土杂商品,后发家致富,在此建宅。清末时,宅院被卖给做车马行生意的吕欣然。但在1930年时,吕欣然被以“贩卖违禁品”的名义杀害,并没收了其家产、房屋也充公。
庄家大院后来成为八路军驻洛办事处,办事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统战工作,掩护地下党的活动。动员民众投身抗日救亡运动,为我党我军输送干部,青年及转运物资。办事处设有接待科、秘书科、机要科、电台室、救亡室、医务室、经委派、炊事班等。工作人员最多时达到一百余人。先后有刘向三、刘子久、袁晓轩三位处长在此主持工作。1942年2月,鉴于洛阳形势紧张、国共两党关系恶化,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撤离。
“洛八办”是中共中央和八路军总部直接领导的办事机构,它与西安、武汉、重庆三个八路军办事处一样,具有重要作用。利用它可以开展对国民党军队上层的统战工作,动员广大人民起来抗日,是全国坚持时间较长的八路军办事处之一,被誉为“红色枢纽”。
解放后“洛八办”经过重新整修,现已辟为革命纪念馆,展出革命文物,是后代凭吊历史的重要场所,也是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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