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1日,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以法护航”暑期实践队在指导老师邹鸰、陈自发的带领下前往宁波海事法院走访调研,在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长陈晓明的带领下,实践队全体成员旁听了一堂海事诉讼庭审,并与宁波海事法院法官们交流座谈。
以法护航实践队与宁波海事法院法官们合影
履行海事审判职能
7月11日上午9时15分,这起关于货损赔偿的诉讼正式开庭。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议点有三个:1、原被告关系问题;2、不可抗力是否成立;3、损失判定是否合理。双方当事人针对这三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并提供相应证据。据了解,建院以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海事海商案件数量一直处于持续增长状态。尤其自2012年以来,收结案数连续5年位居全国海事法院首位,其中受理船员劳务合同纠纷4928件,占各类型海事海商案件收案数38%,位居首位。
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宁波地处“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区域,根据国家重点战略需要和航运实践变化对海事审判的新要求,宁波海事法院一直在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着力完善多层次的精品战略实施体系,注重法院队伍人才培养,规范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海事审判质效和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
海事法院首次审理刑事案件
2017年2月,宁波海事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作为管辖海事刑事案件的首个试点法院,并于6月5日立案受理我国首例海事刑事案件。该案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艾伦·门多萨·塔布雷(ALLAN MENDOZA TABLATE)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我国海事法院成立30多年以来,已经形成了专门化的海事审判体系。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我国海洋经济迅猛发展,海上活动更加频繁,新类型纠纷不断出现,对海事审判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海事法院以往以受理与海上贸易航运相关的民商事纠纷为主,宁波海事法院试点管辖海事刑事案件,这一重要改革举措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海事法院的专业优势,对于维护我国海洋司法主权,进一步推动确立以民商事案件为主,合理涵盖其他领域的海事案件专门管辖制度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陈庭长的带领下,“以法护航”暑期实践队得以查阅相关卷宗,查看庭审录像,法院法官们耐心的给实践队队员进行讲解,解答同学们的疑问。
深化海事司法公开
细看宁波海事法院的法庭,可以发现这里充斥着各种电子设备,如今每场庭审都会进行摄像录音备案保留,有些法庭甚至还具备现场直播的功能,这些都是为了深化海事司法公开,使海事司法更加透明。
宁波海事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对司法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用好传统媒体、用活网络媒体、用足微媒体,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公众开放日、典型案例剖析、开通英文网站等形式,讲好浙江海事司法好故事。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3年位居全国海事法院榜首,浙江海事司法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得到较好的拓展提升。
“以法护航”实践队的队员们通过实际走访海事法院,旁听海事法院庭审,深刻体会到“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对于我国海事海商法的推进作用,“以法护航”实践队将继续深入各地海事法院,探索各海事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所提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作者: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以法护航”暑期实践队队员 王俣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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