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农场始建于1966年,是农林牧并举的国营农场。1988年,林周农场与彭波农场一起并入林周县。2009年,林周农场被林周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确定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1960年4月8日,西藏军区生产部正式成立,揭开了西藏农垦新的一页。1965年9月,首批117名北京支边知识青年千里迢迢来到雪域高原,投入“开发边疆,建设农垦”。1966年9月,来自河南郑州、洛阳、开封等地以及山东青岛的1800多名城镇知识青年加入他们的行列。知青的到来改变了西藏农垦队伍的结构,成为西藏农垦事业的中坚力量。
官兵们与内地支藏人员、当地群众一起,在雪域高原开荒生产,陆续建起澎波、林周、山南、易贡、米林、察隅、林芝、江孜等8个农场。
始建于1966年的林周农场,是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于乱石遍地的河滩地上创建的。农场建设在平整土地、修建梯田等农田水利基本设施中投入了大量劳动力,逐步改变了这里靠天吃饭的局面。
第一个收获季,林周农场全年共生产粮食20.3万公斤、蔬菜13.15万公斤、油菜籽2.7万公斤、甜菜11万公斤、土豆72万公斤。10多年间,农场职工团结一心,为林周成为拉萨的粮仓打下了坚实基础,为西藏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林周农场场部旧址,农场礼堂、窑洞里展示的一张张老照片、一件件老物件,让人感慨那个激情燃烧的年代里,那些“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人们,那些难以忘怀的农垦记忆。
“小时候,我曾到过这里,至今还记忆犹新,当时劳动的场面很壮观,有解放军、有进藏干部、有知青,他们和老百姓一起生产生活,帮着当地搞建设、搞开发。”次仁顿珠告诉记者,在当时,整个西藏的自然条件极其恶劣、物资供应严重短缺、生产生活水平相对低下,也是在这个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进藏干部和知青来到林周县与老百姓一起,齐心协力地建成了林周农场。其主要目的就是逐步开垦、扩大耕地,并开始种植冬春小麦、青稞、豌豆、蚕豆、油菜等农作物,饲养绵羊、牦牛、猪等牲畜。在那个时期,各民族的农牧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协力大搞基础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历时8个月投入37万人次,于1972年建成了库容1200万立方的虎头山水库和209米长的虎涎洞放水隧道,为农林牧业的生产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利保障,推动了林周农林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林周农场是西藏革命历史的重要实物例证,是西藏社会由封建农奴制向社会主义历史跨越的重要实物见证,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它让广大农牧民群众第一次尝到了通过自己辛勤劳动和努力奋斗创造的甜美果实,也让广大农牧民在战天斗地、艰苦奋斗、积极创造农牧业及生产生活条件的伟大奋斗历程中,认真践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第一”的伟大奇迹,使“老西藏精神”不仅得到有效传承,而且注入了“特别能创造”的时代内涵。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开发林周农场,传承红色文化,次仁顿珠说,没有保护、保存、保有的前提条件,革命文物的利用和传承自然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2017年,在驻林周县第八批援藏干部的努力下,投入1500余万元启动农场场部旧址保护工程。在开展保护工作上,该县首先牢固树立了保护文物就是传承文明、发展文化的理念,自觉担当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表者、传播者、推广者的使命,严格按照保护与开发相结合和“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修复。目前,主要对礼堂大厅、舞台、设备存放间、窑洞等进行了整体的修复作业,将原来的乡卫生院用房改造成游客服务中心,新建了文化广场、餐厅、停车场、大门等配套设施。
“林周农场既是一段知青文化的记忆,又是一个对外窗口,我们要将这种精神传承下去,此次保护开发我们主要围绕旅游进行发展。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发展壮大红色旅游产业,贵在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次仁顿珠介绍,下一步,林周县将进一步挖掘红色元素,既要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提高林周的吸引力和知名度,并着力打造“五个基地”,把红色人文景观和绿色自然景观有机结合起来,把革命传统教育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立足自身、申请援助,进一步完善和挖掘党员党性教育基地、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示范基地、红色旅游基地的功能,着实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实现既可以观光赏景,又可以学习革命历史,也可以强化革命斗争精神,还可以培育新的时代精神、为大学提供发展机遇的良好效果。
林周农场的开发,还增强了辐射带动效应,林周县在已提供管理、保洁、保安、讲解等10余个就业岗位的基础上,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和挖掘“五个基地”功能,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岗位,促进更多的农牧民群众进一步实现就业增收,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更实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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