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历程,以及依法治国的全面落实,法律的普及有了全新的发展,第六届知行普法服务队以“青心向党‘沉浸’革命老区,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活动在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荻田村、瑶族村以及黄冈市红安县等革命老区开展。
在此次社会实践当中,我收获颇多,不仅在专业知识的深入实践上,也在和队友们的交流协作上有了一定的心得。暑期社会实践是我们密切接触社会、增长个人见识、培养团队意识、知识有效运用的重要途径,是我们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致力于服务大众的前提。新时代的大学生,深入革命老区宣传、普法,是我们这一代青年人的责任与使命,在知行普法服务队的社会实践中受到更加实际的教育,做出有用的贡献,做到有效增长个人才干,致力于将所学知识加以运用,做到真正的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我们参与此次社会实践的初衷。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越来越明白在做到“知”的基础上,仍然需要将“行”融入进去。我们不仅是在书本中,并且需要独立思考以及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咸宁市通城县荻田村的工作过程中便体现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面对的宣传宣讲对象中小朋友以及中老年人居多,怎样才能做到同时吸引中老年人及小朋友的注意呢?需要我们去着手解决,当知识要转化为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实践的经验和锻炼。陆游曾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来帮助我们领悟很多东西,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吸收新的先进思想与知识。最大的感触收获莫过于着手于一次次宣讲、一次次访谈、一次次模拟法庭等等所带来的成长,拉近我们大学生与社会的距离,明确自身目标,不与实际脱离,开拓视野。通过不同的环境、处境来提高认识,由书本知识的转化到能够明确表达我们的普法调研,一步步做到真正的普法服务,不停留在表面。
通过志愿普法走到群众中去,普及基础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的法律观念,在普法过程中,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学以致用,提高实践能力。广大的群众需要我们乃至更多人通过志愿普法来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通过一个个充满意义的活动来加强各地的法律建设。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想让志愿普法的意义发挥到最大,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
在各地的普法宣传、调研当中,存在一些问题引发我的思考,在如今的社会当中有多少人了解我国的现行法律以及通过法律去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普法的意义也在于让更多人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让广大群众通过普法活动来认识法律,灵活地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这一次的社会实践便让我学习到许多,人与人的交往、志愿服务的些许体会以及在真正的与社会接轨时我需要做好的一些事情。在一次实践中的成长远远大于读书百遍体会出的道理,改变自身的缺点不足,要明白那些走过的路,那些笨拙而缓慢的成长,会让生活变得独立而丰富,成为我们以后走出校园,踏进社会赖以战斗的力量,帮助我们去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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