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缺失,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一简单分析。
一是由于个人成长和教育的环境不同,每一个青少年个体的认识水平就会有高低不同,进而影响到法律意识不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仅有利于青少年健康的成长,也是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应有之义。当前,社会功利化色彩较为浓厚,拜金主义、盲目崇拜等错误思想观念在青少年身上反映的较为明显,使得青少年身上出现了不同层次的厌学、消极的心理。这种心理如果得不到较好疏导,会使得青少年出现违法犯罪的想法,乃至出现违法的行为。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要从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入手。
二是在当下学校教育的环境下,“重分数轻法治”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在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中,学校教育理应担负起自身的责任,扮演好自身应有的角色。在当前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尚未设立专门的法律课程,法律意识的培养主要依靠思想教育课(思想品德课)进行传授。在该课程中,法律知识涉及面较窄,再在升学压力之下,一些与考试无关的问题便显得可有可无,课程也变得时有时无。另外,学校缺乏专业的师资力量,专门精通法律的授课老师少之又少,使得青少年法律意识在学校培养层次变得愈加困难。
三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互联网、电视,新闻媒体等媒介都在学生的生活中扮演着难以或缺的角色,作为一种重要的载体,要加强自身的净化能力,为青少年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在大量信息冲击下,青少年还不能很好地辨别出糟粕与精华,难以有效的明确其中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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