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传统村镇是集人类智慧、传统文化、优美自然风貌于一体的文化遗产类型,随着经济发展,传统村镇在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中面临保护和发展的严峻问题,如何实现传统村镇内涵的传承,如何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是传统村镇保护与更新的重要课题。城镇化能够有效解决部分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但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传统村落逐渐消失,生态人文景观被破坏等,传统村落是我国珍贵的历史产物,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也要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规划。本文就城镇化与传统村落的联系进行探讨,对广东传统村落芦苞镇独树岗村进行保护和开发调研工作,并分析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存在的问题,可通过规划引领分类保护、发展文化产业以及规范化管理监督等策略来有效保护规划传统村落。
关键词:传统村落 城镇化 古建筑 开发 保护
一、广东传统村落芦苞镇独树岗村的保护和开发调研现状
(一)队员经过实地考察
独树岗村是佛山市三水区的第一大村,是一个具有独特韵味的水乡古村。村四周有河涌环绕,沿着河涌走,可以看到鱼群戏舞、鹅鸭占道。村内还有很多座古老的宗祠,香火鼎盛。它地处三水区芦苞镇东郊,距镇中心城约10公里村。独树岗村人口高达六千多人,在广东远近都传有独树岗一棵蔡(菜)的美称。
1.别具一格的岭南水乡
从三水城区走进芦苞的独树岗村,生态环境十分好,四周有河涌环绕,植被极其丰富,茂盛的枝叶伸到水面上,包笼着河涌,水清木秀。因为河涌环绕的缘故,村庄里建有一些小桥,村庄里也有部分新农村的建筑,古旧的老房子时而隐没在新的房子中间。这些古屋仍旧有人居住,而且不少都已经过多次翻修,但未破坏原貌,听村民说,有的屋子里面的壁画和雕刻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往村里走,岭南水乡的味道越发浓郁,村里有一大一小两口池塘,天然原始。
2.洪圣古庙中香烟缭绕
村里有一个古庙香火十分旺,始建于明万历四十五年的洪圣庙位于芦苞独树岗村,虽然坐落在不起眼的乡村,但酒香不怕巷子深,仍吸引了不少游人慕名前来祈福。洪圣庙供奉南北水神,重阳节又重新修葺,修葺后的洪圣庙重现昔日风采。庙前,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两棵高高的许愿树。庙内,环境清幽,香烟缭绕。供奉着洪圣、北帝两尊神像。
3.蔡氏大宗祠内有石雕灰雕壁画
在洪圣古庙对面便是蔡氏大宗祠。独树岗的蔡氏宗祠共有九座,我们只找到其中四座,两座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其中一座是蔡氏大宗祠。大宗祠临水而建,前面的场地非常空旷,在河涌对面望去颇有气势。
蔡氏大宗祠前面有两座石狮,入里参观,发现其艺术、历史文化价值很高,石雕、灰雕、壁画俱全,是一座十分有气势的三进间祠堂,由族人捐钱翻新。主祠堂两边挪为他用,一是村委办公;二是幼儿园,这里的孩子玩闹得很欢,幼稚的面孔上洋溢着孩童的天真笑容,稚嫩的笑声传荡在祠堂之中,分外悦耳。而另外一座蔡氏宗祠的特别之处在于墙壁上飞天等形象的彩绘,栩栩如生。
4.秀清公园饱含民国特色
在大宗祠旁边发现建于民国十九年的秀清公园。这是为纪念蔡氏的始祖秀清,该村在民国时期修建了这座乡村公园。
具有民国特色的公园牌坊保存完好,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灰砖砌筑,三开门,中间为大拱门,外墙装饰简朴、素雅大方。民国时候的灰塑狮子还保持完好,公园里面十分幽静,有些亭被当年侵华日军破坏了,解放后得到修复。其中有一个民国特式的六角亭完好地保存了下来,亭中有本地文化人所书的字画,凉亭的拱顶凹进去地方绘制了十分精美图画,顶上又建一座小亭,飞檐吊角,极为少见的亭上亭,很有特色。亭台四周的栏杆都非常古旧了,味道沧桑。
公园的整体布局按照传统的园林设计,园内的亭台楼榭、飞檐斗拱、陶瓷木刻,以及那小桥流水、声声鸟鸣,葱郁古木等,无不营造出一个玲珑秀美、清新旷达的岭南庭院。
5.胥江祖庙省内仅存的三教合一寺庙
胥江祖庙面临北江,后倚华山,三面环水,四季葱郁,古朴自然。占地面积约150余亩,虽历经沧桑,但风采依旧,景区内现有禹门牌坊、灵光普照牌坊、青云直步牌坊、百步梯等景点。
胥江祖庙是广东省内仅存的三教合一的寺庙,由三座庙宇并列而成,武当庙作为主体庙居中,右为普陀庙,左为文昌庙,三庙分别供奉着北方真武玄天上帝、观世音菩萨、文昌帝君的神像。胥江祖庙现存的砖雕、木雕、陶塑、石刻、灰塑等,以其工艺精湛、造型独特,展现出祖辈们的聪明才智和浓厚的岭南特色。
二、广东传统村落芦苞镇独树岗村的保护和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独树岗的村民(蔡镜华)进行采访实录
1.村民(蔡镜华)对独树岗村的简要介绍
蔡镜华述:有一些比较古的建筑拆掉了,文革期间拆了一部分,现在还保留一部分。村子有八百年的历史,现在的人口还剩6000多,有几千人在改革开放后就出去了,我们村在三水就叫一棵菜,姓蔡,是大村来的,村的建筑,比较有名的叫洪圣古庙,有几百年的历史的;我们有一个洪圣信仰的,实际上叫婆罗庙,规模是全省第二的。(南海水神)蔡氏大宗祠,建了一百五十年左右,秀清公园,是为了纪念我们独树岗蔡氏贡献比较大的先祖来的,这样就是连在一起,有一个是洪圣广场,我们村现在比较特色的建筑不算是很特色的,但是传统文化比较有特色:孝善文化,从秀清开始持续到现在已经有六百多年了,大概有六百多年了。尊老爱幼,孝善文化比较文明,另外,传统文化有一个是,除了孝善文化,还有象棋,书法,武术文化,这些都有相关的协会。由于存在慈善会,我们村有第一家慈善会,为村民办事,村里面还有义工队,学生,党员,群众,去年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的示范村,文化传统比较有特色,建筑传统不算很明显。
(二)队员对采访的结果进行总结整理
传统村落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既有社会、历史、文化的原因,也有居民、各级组织以及政府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对古村落保护的认识还不高
在我们采访的过程中,看到居住在村中的居民对保护传统村落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识还不到位,觉得对传统村落的保护难以在短期内见效,投入大产出小,效果不好。而大多有想法和认识想要保护古村落建筑文物的村民没有太多的话语权,人微言轻。
2.有限的财政投入难以支撑庞大的文物存量
传统村落多的地方多为偏离市区的地方,需要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大多年久失修,经费有限,所以在有限的条件中只能抢修修复难度较小,并且技术可以支持的。
3.保护涉及部门较多,难以形成合力
古村落保护涉及部门众多,存在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如文物部门负责古村落中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的维修,住建部门负责规划和建设,文化部门负责古村落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而村民基层组织则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和居住条件。
4.传统村落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矛盾突出
古村落居民因求学就业等种种原因需离开村落,致使房屋逐渐空置破败,也有的居民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对村落中的生活设施、建筑样式等进行不适当的翻新改造;还有的是由于古村落保护意识薄弱,村容村貌、街巷规划等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致使原有的村落格局、选址特色及景观风貌等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5.受制度制约,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的积极性不高
囿于目前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政府政策引导不足,致使社会力量在合理利用的范畴内,参与古村落保护的积极性有限。当地居民对于无人居住的古居民,宁可任其荒废,也不打理维护,无法调动村民自发保护的积极性。
三、广东传统村落芦苞镇独树岗村的保护和开发调研现状原因分析
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为因素和客观因素,致使传统村落大量衰落、消失。主要表现为三个矛盾:
(一)是人居需求与现实困境的矛盾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村落的生活格局远远满足不了现代生活的需要。加上农村家庭人口的增长和宅基地的限制,绝大多数传统村落都存在“拆旧建新”“插花混建”的现象。
(二)是建筑体自然衰败与缺乏维修保护的矛盾
建筑体衰败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中国传统村落大多是砖木结构,房屋寿命期较短,现在这些村落建筑都有着上百年的历史,受自然风雨的侵蚀,已经到了严重的自然衰败期。当然,有人居住稍进行修缮的,建筑寿命会被延长。但如果不能进行有效保护,那么自然消亡是必然的。在对传统建筑实施抢救式保护之后,受经济条件制约实施常态维护较为困难。
(三)是居住民大量外流与活体人文传承的矛盾
随着居住民大量流向城市和社会文化意识的变化,村落非物质性传统文化逐渐遗失。从宗族谱系到祭祀礼仪,从婚丧嫁娶到饮食服饰,从乡规民约到节庆民俗、民间艺术等传统文化正在逐渐变淡乃至消失。同时,物质性传统文化也遭受了冲击,许多建筑上的一些标志性元素,以及村庄重要生活场所中的一些景观元素和文化元素,由于人为破坏形成了严重的损失。
五、传统村落保护的优化建议和对策
(一)规划的内容要细化,分类保护和传承
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规定传统村落应该具备3个条件:传统建筑风貌完整、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由此可见,传统村落是-一个综合性的整体概念,应该包含3类保护对象:物质类传统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生态自然环境。
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应该坚持整体性的原则,不仅要对有形文化实体的保护做出规定,还要关注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文化内涵的延续。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目的在于行动,不能泛泛而谈,流于形式和表面,一定要落到实处。对于保护责任主体、执行部门、时序步骤、资金来源等问题要做出具体的规定,力求指标量化,内容清晰可辨,提高实际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争取“落地”最大化。
(二)确定村民保护的应承担义务和享受相关权力,调动村民的保护积极性
村民是传统村落的灵魂,其日常生活都以村落为中心展开,对村落有着浓厚的情感,是传统村落最直接的保护主体。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必须充分调动原住居民的积极性,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实现群体性保护。在编制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时,可邀请部分村民参与编制,这有利于保护规划更贴近村落的现实情况,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落实保护规划时,要考虑村民的知识水平和认同程度,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村民解释推广,引导民众积极执行保护规划,促进村落的保护传承。
(三)树立长期保护规划思想,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相结合
目前,许多地方出台的传统村落保护规划都是短期性的,这样会目光短视,导致保护不力的现象频繁出现。传统村落的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实际情况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使得每个阶段的主要矛盾都不同。各地应该树立全局观念,在充分了解当地保护现状、存在问题、技术手段的基础上,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相结合。长期规划规定大体的保护原则、方向和目标,避免前后出现思想认识上的矛盾和冲突,确保整个保护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短期规划负责指导近期内的保护工作,较为具体,针对性强。二者共同作用,相互配合,保证保护规划能够在正确世界观的指导下按照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四)完善政府责任追究机制和民众监督体系
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中需要创新监督管理.制度,确保保护工作的规范展开。例如,完善政府责任追究机制,将传统村落保护纳人地方政府及各级领导的责任制中,防范失责行为的发生。除此之外,还需要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力,赋予人民群众适当的监督权和举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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