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3月9日讯】(通讯员:钟行) 2021年12月至2022年三月,山东大学社会实践团成员赴豫鲁湘滇开展反电信诈骗实践。“崇法尚行”实践团成员选择两线并进的实践研究方法。从理论上,深入研究了互联网背景下电信诈骗的保障困境和防范优化路径。从实践中,小组成员在反诈一线了解当下的反电信诈骗在立法、司法中的实践。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的方式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和招嫖等形式进行诈骗。从2000年新千年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一系列技术工具的开发出现和被使用,许多技术人员和一些平民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的技术等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可以说是迅速地发展蔓延,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不法分子诈骗手段的更新,电子诈骗的形式越来越多,其分辨难度也越来越大,常见的有:冒充社保、医保、银行、电信等工作人员,以社保卡、医保卡、银行卡消费、扣年费、密码泄露、有线电视欠费、电话欠费为名,以自己的信息泄露,被他人利用从事犯罪,以给银行卡升级、验资证明清白,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引诱受害人将资金汇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户;冒充公检法、邮政工作人员,以法院有传票、邮包内有毒品,涉嫌犯罪、洗黑钱等,以传唤、逮捕、以及冻结受害人名下存款进行恐吓,以验资证明清白、提供安全账户进行验资,引诱受害人将资金汇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户。这些不断更新的骗术使人防不胜防,如果社会大众对电信诈骗没有足够的反诈意识,那么其财产安全就会受到威胁。
本次实践活动目的之一即在考虑当下电信诈骗现状的情况下,通过宣传一些电信诈骗案例、提供相应法律咨询等方式,增强大众对于电信诈骗的警惕性,增强反诈意识,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联系电信通讯安全性的安全性的具体分析以及对法律条文、实践案例具体适用以及相关针对于电信通讯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框架的基础上,联系电信通讯安全性保护的不足以及现有理论不充分的现状,通过实证考察理论分析,对前沿领域进行系统探索研究,结合实践理论,完成具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发表于相关院校的法律评论或者学报。
山东大学“崇法尚行”赴豫鲁湘滇反电信诈骗实践团 责任编辑:杜佳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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