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使法律服务及时化解乡村发展中出现的部分矛盾,扩大法律援助的宣传范围,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7月7日,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先后来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岭镇和淄博麦田公益助学中心开展法律援助与志愿服务活动。
7月7日上午,实践团来到临淄区金岭大集,淄博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的10余名志愿者对周边地区居民、商户和往来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宣传。“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向附近的行人和摊位进行发放与讲解宣传手册,耐心地向过往群众讲解关于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过往群众对此次活动十分热情,主动了解与咨询。在宣传过程中,由法学院学生通过专业知识结合法律援助服务人员提出的专业法律意见进行解答,使他们对法律援助有了一个更为清楚的认识,为今后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在辖区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实践团成员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风险辨别能力和消费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力。
近年来,国家一直致力于农村法制建设,鼓励开展农村普法宣传运动,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发现以下几点问题:一是部分普法宣传活动不够深入,农民群众掌握不到法律知识;二是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农民也大多选择沉默;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少村民反映仅仅是听到过某些福利政策,而从未享受到政策福利优惠,想了解却不知道该去哪里了解相关政策。
本次宣传活动,实践团从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角度出发,促进法律服务能够深入农村,及时解决农村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同时通过实践活动,有效加强法律援助大学生队伍建设,发挥专业优势,拓展高校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推进法律援助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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