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法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通过法律,人们可以事前预计到自己或者他人的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在法律上是有效还是无效,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等。所以,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了解、学习以及遵守法律是十分重要的。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以己之学,服务社会,法润人心队通过本次社会实践结合法律援助方式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普及,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这项有力的武器保护自己、保护他人,让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法润人心队首先对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通过查阅资料和探讨交流发现社会痛点,根据主题设计调查问卷,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投放填写,组织队伍在日照以及实践队成员家乡所在地进行实地调研,根据回收到的问卷结果设计采访稿,在实践地的律所、居委会等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采访交流,对当地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进行采访,进行法律普及的宣讲并发放常用民法手册以供阅读。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我感想颇多。第一,当代社会需要这样的实践活动。当代大学生缺少为社会服务的意识,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科技的发展,现代网络的传播,游戏、小说层出不穷,使手机成功得到了大学生的青睐。通过这种活动,将大学生从网络中拉了出来,拉近了大学生与社会的距离。大学生通过实地调研,亲身体验,与当地负责人探讨交流,以自己的知识服务于社会有利于提高自己的实践应用能力,真正实现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第二,农村的法律意识依然淡薄,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主力军,通过社会实践,宣扬普法,提高农村人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懂得用法律进行维权,用法律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有利于大学生实现自我价值,更有利于建设美丽乡村。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我受益颇多。其一,自我的法律意识得以提高,具备的法律知识更加完全。为了更好地宣传法律知识,我在网上寻找了相关的法律条例,阅读了劳动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我参加了一系列的普法宣讲活动,领悟到了 “纸上谈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在短暂的学习过程中,我深深感觉到自己所学法律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应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而在与律师的交谈中,我也学习到不少的法律知识,拓宽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见识。其二,改善我性格的弊端。之前我的性格有些内向,在上大学之前还好,因为大家都是只知道学习,所以在这方面没有什么差别,但上了大学之后,我深感自己交际能力的不足,我也为此感到焦虑,通过这次社会实践,采访当地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地的负责人,还有采访群众,我跨出了属于自己的舒适圈,改善了我的性格的弊端。其三,扩大了我的朋友圈。此次社会实践的成员,不仅有来自我们专业的同学,还有来自其他专业优秀的同学,他们具有优秀的专业素养,专业的知识储备,良好的教养等等,我们一起共事,共同完成此次社会实践,也有助于我汲取他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通讯员 宋军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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