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活动
王小涵 高文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使法律服务及时化解乡村发展中出现的部分矛盾,扩大法律援助的宣传范围,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7月7日,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先后来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岭镇和淄博麦田公益助学中心开展法律援助与志愿服务活动。
7月7日上午,实践团来到临淄区金岭大集,淄博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的10余名志愿者对周边地区居民、商户和往来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宣传。“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向附近的行人和摊位进行发放与讲解宣传手册,耐心地向过往群众讲解关于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过往群众对此次活动十分热情,主动了解与咨询。在宣传过程中,由法学院学生通过专业知识结合法律援助服务人员提出的专业法律意见进行解答,使他们对法律援助有了一个更为清楚的认识,为今后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在辖区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实践团成员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风险辨别能力和消费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力。
此外,实践团成员们还参观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教育中心,通过学习金岭地区的发展历程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历程,加强成员们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深了对伟大复兴历史任务的理解,为更好进行社会实践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
并且,实践团在义务工作者的带领下参观了金岭邻里之家,从志愿者口中切实地了解到临淄区金岭回族镇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运行模式和“枫桥经验”在金岭回族镇如何实践,听五老志愿者介绍日常调解工作的心得。为临淄区回民新村居民宣传法律常识,提高当地居民的法律意识,通过合法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让更多的居民受惠于法律援助,不断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通过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推进乡村振兴。
下午,“稷下法治先锋”实践团来到金岭镇麦田公益助学中心,实践团在公益中心老师的带领下与同学们一起协作制作手工香包,完成手工铁丝编织工艺作品。体验手工乐趣,培养动手能力,增强团队相互配合、团结共赢的意识。然后,公益中心的同学们进行了才艺展示,使实践团更加了解自闭症人群的学习形式,感受到同学们对生活的热情与乐观。通过“贪吃蛇”的互动游戏,实践团与同学们增进了情感交流,在游戏中同学们打开心扉、融入集体,与实践团一起游戏活动,度过欢乐时光。
同时,“稷下法治先锋”实践团也准备了法律援助宣传手册,通过讲解基础法律维权知识与法律援助内容,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活动旨在通过与公益中心同学们的互动,提高社会对自闭症人群的关爱与帮助意识,使人民群众增强对社会孤独家庭的了解,宣传公益活动与法律知识,推动法律援助与公益组织的友好结合,让法律知识深入民心,让公益活动走进人心。
“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从法律援助推进乡村振兴的角度出发,积极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向身边人传播法律援助常识,增进与临淄区金岭镇居民群众和自闭症人群的交流,让他们感受到法律援助就身边;积极进行公益活动的宣传,关爱帮助自闭症人群,增加人民群众对孤独患者的了解,拓宽群众们了解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援助的渠道。通过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发挥人民群众的自觉性与求知性,让人民群众自发了解法律援助常识,宣扬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推进法律援助活动进乡村的准确落实,真正做到利民便民、惠民助民,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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