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作为国家为适龄青少年、儿童提供的一种普及、免费、强迫的公共服务,将资源公平地分配给所有受教育者是其内在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为最关键公共产品,担负着资源再分配,使弱势群体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保障阶层间有序流动、推进社会和谐的功能。然而,学校却并未能较好承担所职。无疑,受家庭社经资本影响是导致学校公平职责失落的缘由之一,校外培训机构即在助推着由此带来的阶层差距,对义务教育学校公平属性造成侵扰。具而言之,义务教育阶段家长与学生围绕影子教育展开博弈竞争,社会地位较高的占尽优势,究其缘由,是其可为子女购买更多、更好的校外教育服务资源,藉以帮助学生提高学业成绩。
在校外培训方面,“双减”政策便利在整顿机构,一是管控数量,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二是整体治理,查封不合规、质量不达标等机构,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另外,“双减”政策还经由延长在校时间的方式来缓解教育不公。课后服务就是一项重要举措。将学生留于学校场域之中,即是在裁减家庭代际资本传递空间,使中上阶层的学生同拥有较少经济、文化资本的城市工薪阶层与弱势群体的学生一同在学校中获得均质的教育资源。
因此,“双减”政策确然在部分程度上驱使着具备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义务教育学校公平属性重彰,弥补因家庭经济资本差距而造成的教育不公,保障弱势群体子女获以平等受教育权利。
2.重彰义务教育学校的责任属性
学生为学校工作的主体,学校教育目的是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权利充分实现,继而公平、公正、尽职尽责对生、待生是学校核心责任所在。但从学校内维来看,受校外培训机构裹挟,该项责任亦并未有效践行,存在部分教师尽责意识淡薄、部分学校产生推诿现象等问题。“双减”政策致力于化解这一困境,以使学校实然履职,重申义务教育学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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