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照顾,怀孕女性更是如此。对怀孕女性的保护应当从各个方面加强落实,绝非嘴上说说而已。
我国对此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我们了解到中华人名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28、29、51条从政府、社会、单位等各层面明确规定对怀孕女性的权益保护,并规定提高医疗水平以及相关技术、发展保健事业、完善保险制度,立为怀孕女性提供优质服务、为她们维持良好的心态作保证。
国家已对此提供了相当优秀的措施,我们也想提出一些看法以及建议。我们将部分“孕妈妈”归于弱势群体,极其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她们的文化水平或经济水平受限。她们对于心理问题可能并无多少了解,甚至即使出现了心理问题也毫无察觉,那么让她们自己主动寻求帮助无疑是困难的。并且若是相隔不多时便做一次心理测试,这对于普通或是新婚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更何况现如今我们对于心理咨询和治疗这一方面的服务以及心理健康的知识普及和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对此我们建议在社区中加大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可以定期在社区里举行心理知识免费培训以及讲座,同时也附属建议各公司单位可以自发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员工进行免费的心理知识普及以及培训。要实现”加强宣传,力求普及,推动从不懂到懂“
我们治疗心理问题通常有两种做法:咨询心理医生或是服用精神类药物。大多数人对于服药的反应是抵触的,担心对宝宝、对身体产生负面影响,故咨询心理医生便成了首选。那么谁才是优秀的心理咨询师,或者说谁的治疗效果才是最好的呢?供需关系是失衡的,有些小城市或小县城里的心理咨询师打着”专业“的名头,却无法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真正的专业人员数量缺口极大,故向咨询者提供的心理咨询、治疗服务并不规范,反而可能使咨询者更加的迷茫困惑。
据调查,我国抑郁症人数高达九千万,而目前我国地级市对于抑郁症的识别率不到20%。而全国精神类医师仅有2.77万人,缺口达40多万人。有些孕妇被误诊或漏诊,这对她们的伤害无疑是极大的。故个人认为国家需花更大的精力去培养一批优秀的医师分散到全国各地,而对于这些医师也应提供合理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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