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古希腊相比,罗马法学家创造了一系列法律新概念,他们借助这些新概念对法学理论进行了深入、精细的研究,这说明罗马人法律思想有极高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理论思维水平。希腊人理性精袖表现之一就是对逻辑的重视,柏拉图学园的门楣上刻有“不懂几何学者莫入此门”的警告。罗马人继承了这种理性精神,他们对法、法学以及正义的定义,对私人权利平等、遗嘱自由、契约自由等原则和陪审、律师、所有权与占有、法人、民事责任、侵权赔偿等制度的创立,还有他们创造的诉)、法律行为、衡平、定金、遗产、契约、所有权、民法、私法等一系列法律词汇和术语,表现了罗马法律思想家研究的深入,把古代法律思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也是人类法制文明演进的一个标志。
另外、罗马法学家对法律渊源和法的体系的把握和探索,对法的分类和解释,特别是关于公法和私法的理论,都达到了当时法律思想的理论思维最高水平,影响最为深远,并为后世所仿效。
http://www.dxsbao.com/shijian/531603.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