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政治的运作是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共同推进的,其中亲缘关系就是构成非正式制度中的一个重要传统因素。一方面,亲缘关系通过宗族这种最为重要的组织方式,对村干部产生和治村行为起着一种隐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因为农村“熟人社会”这一特性,农村基层法治运作具有关系性和乡土性,亲缘关系对村治的隐性行为就具有其合理性和存在的必要性。因此,亲缘关系等传统因素就成为了未来农村法治运作发展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并为解决当前村治困境提供一种可能性途径。
在中国这种关系取向的社会里,社会关系在政治上的体现就表现为个人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权力。这种现象在自古就以人伦关系为基础的中国农村社会表现更为明显。虽然农村现代化在不断推进,现代化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传统的消失,传统因素在现代化社会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中国农村,并且表现为一种非正式制度作用于农村基层法治运作中。“在中国,一切信任、一切商业关系的基石明显的建立在亲戚关系或亲戚关系式的纯粹个人关系上面。”所以,研究中国的农村基层法治运作,也必须放在一系列社会关系里进行,那么作为构成中国传统农村人际关系基础的之一的亲缘关系就首当其冲,不能避免。
我们“入乡问法”社会实践团队通过走访农村各户人家,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展开调研与统计。我们发现,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与发展,其影响以及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农村,也使得原来传统的温情脉脉关系蒙上了一层利益的色彩。许多村名在面对与村集体干部等手握权力的人物发生冲突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保持沉默,对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也装作漠然,而不会或者不敢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一切的一切好不彰显着农村法治工作的漏洞与缺失。在之后的工作中,小队队员将会更加深入寻根求源,深度剖析此种现象的内在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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