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谈谈辩证法问题》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发展的指标,而且也是俄国革命的向导;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了详细的论述,全面的阐述了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认识过程的辩证法以及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等内容,极大地扩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使其形成了完整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体系。
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我认为该文章主要提及的是列宁关于辩证法的一些个人看法。在文章的开头列宁就指出来: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规律和认识的规律。列宁在把对立统一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律进行论述之后就把它作为认识规律来论述。列宁认为一切事物是具有两面性的,拥有对立性质的两个方面,这两个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够统一到一起的。从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明显从中看到列宁对辩证法的推崇与支持。列宁通过对比其他形式的主义,他得出了辩证唯物主义才是真理性质的之一,其他的各种形式主义都有缺陷的结论。对于这篇文章,我认为我们需要有两个观点。首先,认识是外界事物在意识中的反映。根据的辩证法的实质,事物又是对立面的统一,因此认识也必然是对立统一的。认识的基本形式是判断,判断中则包含个别与一般、必然与偶然、本质与非本质的辩证关系,因此辩证法也就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
在文章的中间,列宁指出“在客观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这句话体现了两层意思:一是相对和绝对是有差别的。从我的角度来看:“相对”一般是指有条件的、特殊的、暂时的等等,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暂时的静止状态、矛盾的特殊性、同一性都指事物的相对性的方面;“绝对”一般指无条件的、普遍的、永恒的等等,如:矛盾的斗争性、普遍性。相对和绝对反映事物性质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们之间是有差别的。但它们之间的这种差别是相对的,这即是本句话的第二层意思。相对和绝对差别不是固定不变,两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由于事物的范围很大且无限发展,在一定场合为相对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会成为绝对的;在一个地方为绝对的东西,在另一个地方则成为相对的。文章中还有这样的一句话“对于客观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我认为这里列宁指出了“相对和绝对”关系的另一个层面。相对和绝对两者不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而且相对包含绝对,相对之所以是相对就是因为它包含着绝对,同时绝对总体现在相对之中。没有不包含相对的绝对也没有不包含绝对的相对。
在文章的最后,列宁指出了主观主义关于相对和绝对关系一个错误的观点。“对主观主义和诡辩论来说,相对只是相对,因而排斥绝对。”这是说,在主观主义那里,相对和绝对的差别是绝对的,相对就是相对,相对中没有绝对,两者水火不容,毫不相干。那些人对于“绝对”的态度也就可想而知了。绝对中没有相对,绝对就是完全、纯粹的绝对。这很容易走向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两者都是十分有害的。列宁在这里重点是批判相对主义,反对诡辩论。回到现实来说,为什么有一些深入生活、对实际情况了如指掌的人,看问题往往比较全面、比较辩证呢?道理就在于客观事物本身就具有辩证的性质。为什么有的人辩证思维能力比较强,看问题也会陷入片面性呢?原因是他们没有深入的去研究生活。
在阅读完《谈谈辩证法问题》之后,我不禁深有感触。虽然我对这些知识的理解仅限于一些很浅层的认识,但这已足以让我学到很多以前不曾涉及的方面。我对辩证法、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作为新一代的共产主义接班人,我们要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规律来提高自身的哲学认识水平。同时我们也该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会随着不断的实践被继承和发展,未来也将诞生更系统、全面、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论著。
总之,通过阅读列宁的《谈谈辩证法问题》,对于我了解唯物辩证法,看待事物的矛盾性,端正思想,善于实践都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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