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健全法律法规,为第三方信息共享 提供法律保障。例如,美国《国内收入法典》明确规定支付方、相关第三人及免税机构有向国内 收入局提供 涉税信息的法定义务。①德国颁布《德国财政法典》, 明确规定地方市政当局可以为税务机关收集纳税 人相关涉税数据,其中收集范围、时限等由各州 以法令形式明确,有关各方有配合的义务。法国 《税收程序法典》赋予税务机关一系列获取信息的 权力,且对信息报告的主体、报送方式及条件和 相关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法国税务机关可 以从银行集中数据库采集相关信息,并对出于税 收征管目的获取的信息不加限制。另一方面,实 施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强化涉税信息管理。例如, 在澳大利亚,税收档案号码相当于居民身份证,一旦获得,终身不 变,纳税人在办理税收事项、从事金融活动、申 请政府福利、入职登记等环节,都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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