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个重大战略目标,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事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内在要求,也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双碳”目标是我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展示了我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的新努力和新贡献,体现了对多边主义的坚定支持,为国际社会全面有效落实《巴黎协定》注入强大动力,重振全球气候行动的信心与希望,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全人类共同发展的坚定决心。这向全世界展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雄心和大国担当,使我国从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参与者、努力贡献者,逐步成为关键引领者。
2022年12月29日,“笃法先锋”实践小队在山东省临沂市开展社会实践。基于前期在线上发布调查问卷的数据,小队成员前往当地社区,通过线下实地采访的形式,针对个别问题展开了调研。首先,小队成员针对不同年龄段的社会群众进行相应的调查采访,询问其是否对双碳目标有相应的了解,对于双碳目标实现有怎样的憧憬和看法;其次,小队成员基于采访情况,进行整理和得出结论。最后,小队成员根据本次线下实践的总结和经验,商讨出进行下一步线下实践的方案和想法交流,以达到更好的实践效果,也为后期撰写实践报告积累材料和素材方案,提供想法。
总而论之,“双碳”目标对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具有引领性、系统性,可以带来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发展的多重效应。着眼于降低碳排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助推高质量发展。突出降低碳排放,有利于传统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协同治理,使环境质量改善与温室气体控制产生显著的协同增效作用。强调降低碳排放人人有责,有利于推动形成绿色简约的生活方式,降低物质产品消耗和浪费,实现节能减污降碳。加快降低碳排放步伐,有利于引导绿色技术创新,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在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碳捕集与利用等领域形成新增长点,提高产业和经济的全球竞争力。从长远看,实现降低碳排放目标,有利于通过全球共同努力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使人与自然回归和平与安宁。
我国“双碳”战略目标的提出充分展示了在全球气候变化关键情势下大国的责任与担当,作为实现目标第一步的碳达峰行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以新时期美丽中国建设为背景来探究碳达峰行动的新型理念,既是对传统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深度依赖性的反思,也是对未来低碳清洁能源发展大势前瞻性的研判,通过气候外交提升国际话语权。遵循法治推进碳达峰行动的基础原则,加强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在碳达峰法治行动中的分工协作,落实碳达峰法治化行动机制。依法治推动双碳行动,实现双碳目标,小队成员在此次社会实践中也将继续秉持目标,继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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